(车讯)《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出炉 普惠汽车业
本篇文章2104字,读完约5分钟
“中国汽车业正在迎来一个巨大的产业变革时期。《外商投资法》和征求意见稿将为汽车行业对外开放和吸引外资创造更好的投资环境。”商务部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在接受《中国汽车报》采访时表示。
11月1日,司法部、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发布。
与以前的《外商投资法》相比,《征求意见稿》中的条款提出了许多更详细、具体、可操作、有约束力的措施,以缓解外商投资的担忧和痛点。
解除对外国投资的担忧
近日,特斯拉上海工厂开始试生产,成为汽车行业外资的典型案例。自2018年7月10日起,特斯拉在上海与有关方面签订了投资协议,在不到一年半的时间里取得了这样的收益,商业环境的改善不可或缺。随着《外商投资法》的颁布,《征求意见稿》的修订完善和明年1月1日的实施,预计将进一步改善汽车行业的经营环境。
征求意见稿共5章45条,对外商投资的一般原则、招商引资、投资保护、投资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措施。
——优化环境,明确规格。在外资环境方面,规范更为明确。第三条规定,外国投资者可以依法单独或者与包括中国自然人在内的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投资。
——措施得到细化和强化。第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挠或限制外商投资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确保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公平竞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得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供应商资格审查和评价标准等方面,通过限制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所有制结构或者投资国等不合理条件,对外商投资企业实施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
-更大的便利和更多的好处。第十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起草与外商投资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书面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论证会等。,并听取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商会的意见;意见比较集中或者涉及外商投资企业主要权利义务的,应当通过适当方式反馈。与外商投资有关的规范性文件应当通过政府公报和政府网站依法及时公布,未公布的文件不得作为实施外商投资管理的依据。
惩罚性赔偿保护财产权
对于知识产权和知识产权的保护,近年来汽车行业的中外合作协议中有比较明确的约定。在最近中日两家汽车公司签署的合作协议中,明确规定了联合研发、互惠互利、品牌共享的规定。
《征求意见稿》的亮点之一是提出了落实《外商投资法》部分原则性规定的措施,更有利于外商投资汽车行业。例如,在知识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征求意见稿》第24条提出,国家应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推动建立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和知识产权保护援助机制,加强对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
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的惩罚性赔偿制度不同于一般法律意义上的补偿性赔偿制度。补偿性赔偿适用“填补原则”,即“亏多少补多少”,而惩罚性赔偿制度可以理解为双倍赔偿,更为严厉。
同时,《征求意见稿》对外界编造的“强制技术转让”问题提出规范,有效回应了外界言论。第二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投资项目的登记、核准或者备案、行政许可、实施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履行行政职责的行为,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转让技术。
增强吸引外资的吸引力
总的来说,《征求意见稿》突出了汽车行业促进外资的几个特点。
首先,外资的一系列基本问题得到了细化和澄清。其中,建议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权限、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的制定和调整程序、国务院有关部门密切合作、相互配合做好外商投资促进、保护和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加强外商投资促进、保护和管理的组织领导作出了明确规定。
二是促进外资。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同样适用国家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建立和完善外商投资服务体系;鼓励和引导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投资特定行业、领域和地区,鼓励外国投资者以其在中国的投资收益扩大在中国的投资。
第三,加强对外资的保护。包括:法律应明确规定为公共利益的需要而征收或征用外国投资者投资的具体情况,不得以法律以外的依据进行征收或征用。进一步细化了禁止利用行政手段强迫外商和外商投资企业转让技术的相关规定,严格保护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外商投资企业商业秘密。还建议审查有关外国投资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并明确规定外国投资投诉机制的建立及其责任和运作。
第四,规范投资管理。如明确了外商投资负面清单中限制投资领域的审核机制,要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注册时审核外商投资是否符合负面清单规定的持股比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限制要求;相关主管部门已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的,不再重复审核。并对港澳台投资的法律适用提出规范性意见。
据悉,《外商投资法》和修订后的《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将于2020年1月1日实施。
“这不仅是外商投资汽车产业的一大利好,也意味着外商投资汽车产业将迎来新的高潮。”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协会秘书长崔东树告诉《中国汽车报》记者。(赵建国)
标题:(车讯)《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出炉 普惠汽车业
地址:http://www.huarenwang.vip/new/20181024/11.html
免责声明:莆田新城网是福建莆田地区知名的本地城市生活门户网站,莆田新城网所著的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莆田新城网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