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讯)结婚、离婚是否影响申请小客车指标?官方释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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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夫妻间的变化快速获得“指标”?以家庭为单位获取指标。离婚后能否继续由个人获得指数?.....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今天根据《北京市小公共汽车保有量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修订稿)》和《北京市小公共汽车保有量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征求意见修订稿)》释疑。
指标的分配倾向于“无车家庭”
北京市交通委在《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北京市计划在以个人为单位参加一般指标抽奖和新能源指标等待分配模式的基础上,增加“无车家庭”为单位的分配模式。同时,指标配置偏向照顾“无车家庭”,通过给予“无车家庭”明显高于个人的常用指标胜率和新能源指标额度,优先满足“无车家庭”的购车需求。这是本次政策优化方案的核心内容。
夫妻之间车辆变更登记需要结婚一年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表示,北京市计划提高申请更新指标的个人数量限制,每人最多只能保留一个乘用车指标。如果一个人拥有一辆以上在北京注册的客车,他/她可以将额外注册的车辆转让给他/她的配偶、子女和没有在北京注册客车的父母。受让方不需要指数证明,但符合“在本市有住所的个人”条件。
然而,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表示,为了有效打击通过婚姻登记买卖小客车指标的非法活动,提高行为者的非法风险和成本,保持小客车指标控制政策的严肃性,政策优化计划提出处理夫妻之间的车辆。变更登记和离婚办理车辆过户登记时,需符合结婚满一年的条件;以个人名义在北京登记的客车超过两辆的,在将登记的车辆转让给配偶、父母、子女时,受让人与车辆登记车主之间的亲属关系存续期限也应当在一年以上。
家庭获得指标的,十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分配指标
那么根据征求意见稿,如果一个家庭申请人离婚了,如果他名下没有车,是否可以继续以个人为单位申请小公交指数,或者在组成新家庭后再申请小公交指数?
在这方面,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表示,所有家庭申请人及其配偶都不应在北京注册乘用车。
家庭申请人离婚的,离婚时原配偶名下有北京注册客车的,申请分配指标登记时离婚满十年,2020年6月1日前离婚的除外。
家庭成员离婚的,离婚时原配偶名下有北京市注册客车的,离婚十年内不视为家庭申请人。
家庭获得指标后,所有家庭申请人十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分配指标登记。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指出,新规实施后,将借助婚姻和人口信息大数据进行严格审查。(杜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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