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快讯)莆田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第四号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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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疫情防控工作进入攻坚阶段,防控力度不断加大。在这个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全社会要团结一致,万众一心,严打严控,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战斗。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是加强重点人群健康管理
2020年1月19日以后从湖北省返回普普或在湖北省转运的人员,未在所居住的社区(村)登记报告的,必须立即主动报告,同时必须提供普普期间所有联系人员的信息,登记备案,服从属地管理,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和医学观察。不主动报告的,一经发现,自调查发现之日起14天进行健康管理;如果恶意隐瞒造成疫情传播,损害他人人身财产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严肃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自2020年1月19日起,凡与湖北(武汉)归国人员有密切接触或参加“三聚”(聚餐、聚会、聚会)活动的人员,必须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告。(村)登记报告和居家医学观察14天,并充分配合相关卫生管理,如发热、咳嗽、哮喘、乏力等症状、
第二,严格规范居家观察
居家健康管理期间,人员应严格执行单人住宿、单人用餐、每日两次体温测试、按时通风消毒等要求。与居家观察对象共同生活的人,应拒绝一切探视,不得外出。
第三,加强公共场所的防控
严格按照“三不准”(不准聚餐、聚会、聚会活动)的要求,对封闭场所进行进一步监管,安排专人看守,防止人群聚集。正常运行的场所承担主要责任,需要加强防控措施。所有进出人员应戴口罩,并检查体温。体温异常者禁止入内,应尽早引导就医。佩戴口罩的提示应设置在场所入口处,不佩戴口罩的应劝阻。
第四,严格管理员工假期后的健康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回乡探亲和入闽人员健康跟踪管理工作的通知》(闽防疫领导小组〔2020〕1号)(溥仪防控小组〔2020〕2号)、《莆田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做好节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溥仪方志〔2020〕16号),
(一)湖北省等疫情重点地区返回溥的人员(包括本市在鄂外籍人员)或有湖北省接触史的人员,由各机关、企事业单位逐一告知,并将延期返回溥。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复工的,应主动申报并进行14天居家医学观察,不得外出。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居住社区(村)负责跟踪其健康管理,并组织填写健康信息登记表和工作台账,确保覆盖面全面、无泄漏。
(二)在湖北等重点疫区无居住史、与重点人群无接触史、无体温等异常健康状况的外省回普人员(含本省我市人员),应在回普(入蒲)后14天内加强自我观察,早晚自行进行体温等健康监测。如有异常,应立即向用人单位和当地社区(村)报告。各用人单位应全面掌握本单位上述人员信息,认真填写一般健康信息登记表,建立工作台账,发现异常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最大限度地减少疫情影响。
(三)省内、市内人员,无湖北等重点疫区居住史,无重点人群接触史,上班前14天无体温等异常健康状况,可按规定上班。所有员工应在上班前14天如实报告个人活动和健康情况,并签署承诺书。
(四)所有进出工作场所的工人都佩戴口罩并进行体温检测。上班工作人员瞒报、乱报或者恶意漏报疫情,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严肃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如遇发热、疲劳、头痛、咳嗽等。,应立即向用人单位(企业)报告,纳入健康管理,及时就医。
(五)各用人单位应根据各级疫情防控的要求和本通知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认真制定本单位更具体、更严格的疫情防控工作计划。如果疫情因防控不力而传播,如制度缺失、隐瞒不报、迟报、隔离不到位等,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创造健康、安全、和谐的环境是每个公民的责任、义务和权利。邀请公众积极参与监督,并致电市、县(管委会)举报违反公告的行为。市、县(管委会)各级举报电话为市:12345;仙游县:8293235;鲤城区:6923696;城厢区:6738686;汉江区:3390029;秀屿区:5851266;北岸:5952926;湄洲岛:5080598。
莆田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冒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2日
标题:(健康快讯)莆田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第四号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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