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游客在西双版纳放生鳄龟 涉嫌违法将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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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警察打捞鳄龟。常宗博
近日,网上热议的“爱心团队发布云南西双版纳‘生态杀手’鳄龟”事件有了新进展。记者23日从西双版纳森林公安局获悉,目前已发现放生的鳄龟,放生鳄龟的杨、王等相关人员已全部到庭,将面临处罚。
4月1日,一位网友在微博上表示,成都某爱心团队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了一个疑似向西双版纳抢购乌龟的外来物种,并表示将对当地物种造成毁灭性打击。消息传出后,引来众多网友的担心和吐槽,也引起了当地森林警察的关注。
4月2日,西双版纳森林公安局勐腊派出所根据微博报道的内容,对该案展开调查。
森林警察正在调查鳄鱼壳。常宗博
据调查,3月29日,成都游客王某在景洪至勐腊的公路上看到有人贩卖“乌龟”,并与朋友一起为“乌龟”买单,生怕被人收买而被杀害。3月30日,王等人带着“乌龟”来到勐腊农业专业合作社旅行社,受委托安排参观项目。在合作社杨的安排下,王等人经历了许多当地的露营、野餐、攀岩等项目。下午17时许,王等人发现“乌龟”已经一天没吃东西,奄奄一息,于是找到合作社的杨询问如何处理“乌龟”。随后,在杨、王等人的带领下,前往勐腊镇南坪河、勐源村委会放人。在通过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界桩时,参与放生的人还与“乌龟”合影。最终,杨和王在不知道乌龟是外来物种的情况下,把乌龟放回了河内。
4月1日,王等游客离开后,杨与朋友分享当天发布的照片,被网友发现,并通过微博向西双版纳森林公安局举报。4月2日,森林警察根据报案内容,通过走访调查,找到了杨。这时,杨得知自己放生了一只外来物种鳄龟,涉嫌违法。
为了防止放生的鳄龟撞击西双版纳物种,杨组织了一帮亲友,与森林公安局的民警一起对南坪河及周边村庄和河流进行了搜查。但是找了将近20天,还是没有结果。4月22日,森林警察和杨得到消息,一个橡胶厂工人抓到一只乌龟并把它煮熟了。经调查发现,3月31日,张某某、杨某某在南淝河下游发现“乌龟”,将其煮熟,只留下龟壳。经比对,森林警方确认,水煮甲鱼是杨等人放生的。
根据司法鉴定机构的初步鉴定,杨等人将鳄龟作为外来物种放生,放生地点的所有权不属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由于杨等人在得知鳄龟被放生后,积极配合森林公安调查,组织人员打捞,从轻处罚。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西双版纳森林警察勐腊派出所将对杨等人处以2000元的行政处罚。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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