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黑中介自称被收购 上百租房客莫名“被网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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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黑中介声称被收购租户第二份合同捆绑在网贷平台,可能影响个人住房贷款
数百名租房者莫名其妙地遭遇“被贷款”
思庭地产的一个员工说,以前是他们店摄影/实习记者
李娜的分支付账单显示还有2万700元未到期
李娜和中介的合同提到了图片的分配/李娜
随着毕业季和实习季的到来,新一波“租房热”在北京诞生。与此同时,混乱是相伴而生的。最近北京出现了一种新型的租房骗局。常见的模式是承租人和中介签订租赁合同后,中介声称被某公寓收购,将承租人转让给公寓方。当承租人重新签署租赁合同时,他被要求使用指定的软件按月支付租金。据《北京青年报》记者调查,其实在租客不知情的情况下,公寓已经利用租客信息办理了几万元的分期贷款,租客的“按月交房租”实际上是在网贷平台按月还贷。全部金额由中介兑现。据北青报记者进一步调查,所谓“收购”只是中介和公寓设置的骗局,目的是“倒卖”租客,以期捆绑借贷平台套现。借贷平台赚取租户“借贷”产生的利息。
利润由中介和借贷平台瓜分,风险留给租户。很多人直到去银行申请贷款,才突然发现自己有一笔未偿还的网贷。多家商业银行表示,未偿还的网上贷款将影响用户对购房贷款的处理。对此,法律界分析,如果中介谎称“被收购”,将租客转给第二中介,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为租客办理网贷,则无论是中介还是网贷平台均涉嫌欺诈。
中介声称在被收购后“转售”承租人
随着毕业季和实习季的到来,北京迎来了新一轮租房高峰。除了一再曝光的黑中介扣押金,收取额外租客服务费的现象外,一种新型骗局正在租客周围蔓延。
近日,刘青(化名)告诉《北青报》记者,今年3月7日,他通过“北京好莱屋房屋中介”租房。“合同规定租金为‘一交三’,合同期限为一年”。但只住了10多天,3月底又有一家名为大熊公寓(全称“梦想大熊(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机构联系他,称好来坞已被大熊公寓收购,必须与租客签订新合同。“我给来房子的中介打了电话。他还说是被大熊收购的。”
大熊公寓的工作人员告诉刘青,与新中介重新签订合同对租户来说“非常划算”。“交房租是一赔一,比前一赔三容易,但是他们提到房租必须通过app交。”然而,刘青表示,“通过应用支付租金”的细节并没有反映在合同中。
刘青并不怀疑。大熊公寓的工作人员让刘青下载一个名为“分付军”的应用程序,然后用这个应用程序扫描代码来识别工作人员出示的二维码。随后,工作人员拍下了刘青拿着身份证的照片,要了刘青的银行卡和银行信息,并帮他填写了“分付”信息。
和刘青类似,李娜(化名)也经历过中介被收购后改名为“大熊”的经历。
“第一次租房的代理人叫‘思婷’。签完合同,不是一个月。对方还说是被大熊收购,需要和大熊重新签合同。”李回忆说,在重新签订合同时,大熊还提到,现在可以一对一支付,但每月租金要通过“分付”来支付。根据她发给《北青报》记者的合同,在“补充协议”中,大雄公寓的工作人员写了一段话,提到房租是租客给分付平台或者绑定的银行卡付的,但没有说明分付平台是什么平台。同样,合同一签,小熊的工作人员就用李娜的身份证和手机号帮她办理“分账”,叫她每个月按时交房租。
租房者改变了合同,被捆绑在借贷平台上
李娜来北京实习。她签租房合同的时候和中介约定是短租三个月,6月份到期。6月中旬,当她准备办理返校前的出租屋手续时,意外发现自己除了在老家办理的房贷之外,还有另一笔“债务”。“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显示我有一笔两万多的贷款。”
感觉很迷茫,李娜立刻打开分支付平台,发现“账单”页面显示还有2万700元“未到期”,与征信系统中的未偿贷款金额一致。
李娜对此的反应是:原来大熊公寓自称是月供平台,其实是网贷平台。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大熊已经用她的信息把房租一年一年的借出去了,钱落入了中介的口袋。
同样,刘青也发现自己借了几万元的房租。
在此之前,李娜和刘青认为,在网上贷款平台贷款时,有必要支付利息。所以每个月都只是交房租的表象,让他们可以相信中介一开始说的话:“‘交王’只是一个付费app。”
“我按月付房租。为什么我要一次交九个月的房租?为什么中介只说“取一付一”,不提分付是借贷平台的事?能不能按时还贷,直接和征信挂钩?如果中介跑了,钱不会落到我头上吗?”李娜对《北青报》记者表示担忧。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有着和李娜、刘清一样经历和担忧的人不在少数,至少有200名北京租房者被中介第二次“转卖”到大熊公寓,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借出。除了“分付君”、“元宝e家”、“蚂蚁白领”等网贷平台,也是中介极力推荐的“交租app”。
北青报记者还了解到,那些不愿意与大熊公寓变更合同的租房者,正面临着被对方威胁“扣押金”而强行退租、换门锁的经历。
中介和公寓自导自演了“后天”剧
先是和房产中介签了合同,然后被“收购”了,不得不和大熊公寓换合同。同样的套路不禁让人生疑。6月26日,作为租房者,《北青报》记者致电第一次签租房合同的刘青和李娜,如“好来五”、“思婷”。
《北青报》记者发现,两家中介公司并未被收购,仍在以“好来五”、“四停”为中介名称出租、出售房屋。北青报记者以“想在国茂周边租房子”为由,询问了两个中介的住房情况,对方说“有房出租”,并向北青报记者介绍,“你可以随时带你去房子,等定下来就可以和公司签约”。至于“被大熊收购”,之前“选址”中介说和大熊是“合作关系”。
至此,一部由租房中介和大熊公寓共同导演和演出的“收购后的改变”的大戏浮出水面。
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上,《北青报》记者搜索发现,2017年1月,北京好来坞房产中介有限公司在投诉的十大房产中介中排名第四,并显示“未备案”。《北青报》记者咨询了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工作人员说,“显示‘无证’是指房屋租赁机构没有在住建部备案,这就是大家常说的‘黑中介’。”
工作人员还介绍,租房者可以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地产经纪人”栏目查询,查询不到的中介都是未注册的“黑中介”。随后,北青报记者在本专栏搜索“北京思庭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未发现任何信息。
同时,北青报记者搜索工商信息,发现在“被收购”剧中,扮演重要角色的梦大熊(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经营范围包括“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公开募集资金;不得发放贷款”。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于今年4月14日被工商部门列入“营业例外名单”,原因是无法通过户口或营业场所联系。
另外,北青报记者致电工商部门查询,消费者与第一中介公司达成房屋租赁合同,大雄公寓要求消费者变更合同的行为属于合同纠纷。“消费者可以收集相关材料和证据。,向工商部门投诉。”
贷款平台会增加租金利息
中介和大熊公寓的“被收购”只是第一步。之后,所有的租房者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分付君、元宝e家或者其他网贷平台上被“贷”了款。
房屋中介和这些借贷平台是什么关系?近日,北青报记者致电大熊公寓工作人员,称其为租客。对方承认与“分付主”合作,并说明“(分付主)是月供平台,主要考虑租客经济能力(不足)”。北青报记者进一步询问“分付君”是否是贷款平台。对方坚称“是支付平台”。它是一个金融融资平台,意味着租金首先被叫到公司。你可以按月支付租金。"
6月26日,北青报记者以中介的名义联系分付君平台,询问“合作”事宜。一位姓范的工作人员首先向《北青报》记者询问了他手里的房子数量、房子的位置和中介机构的名称。后来,他介绍说,他们目前正在与公寓或房屋租赁机构合作,有时有4到12个合作项目。
工作人员告诉《北青报》说,分款人有两种:普通客户和商家。中介下载业务,填写租客姓名、手机号码等基本信息,标注每期贷款金额、还款金额,然后生成二维码。租房者下载客户端,扫描中介的二维码,补充个人信息,相当于签了贷款合同。
“第4或12阶段是贷款期限,从4个月到12个月不等。”范姓工作人员解释说,贷款期限不同,平台上产生的利息也不同。“如果贷款4个月,会收到2%左右的利息;半年期收取3.5%的利息;全年,收7%利息。”北青报记者算了一笔账。以月租2000元的房子为例,正常年租需要交24000元,但通过贷款平台后,需要交25680元,多交1680元。
根据子付款人的工作人员,产生的利息可以由中介或承租人支付。但他透露,“很多中介会在房租里装利息,让(租房者)感觉不到付利息,但实际上利息已经包含在他们每月付的钱里了。”他进一步解释说,这样做的好处是,如果租客发现自己被贷款了,中介可以说“零利息”,租客也不会觉得自己亏了。
分付君的工作人员进一步表示,对中介最大的好处是,出借平台会在租户一次性与中介签订合同时支付4到12个月的租金。“它等于这钱。你直接用过。”
如果网贷没有还清,会影响个人申请住房贷款
据《北青报》记者调查,元宝E房租金分期分为季付、半年付、年付三类,利率分别为4%、5%和6%。工作人员还建议北青报记者将借贷平台产生的利息分摊在月租费中,“稍微增加一点租金”,以制造“零利息”、“只交平台租金”的假象。“元宝e家”的工作人员也承认,(房租分期)就是说中介套现,你受益最大,每次推荐租客,我们给你100块。”
租房者认为“按月交房租”实际上是按期归还已经包含在贷款平台中的贷款及其利息。一旦逾期,后果不堪设想。分付君的工作人员介绍,如果租客逾期,“会有一天宽限期。一天以上,每天按千分之一的利息收钱,比如每月2000元的房租。截止日期后,每天收取2元。逾期费。”分付君和元宝e都表示,对于逾期租客,会先收钱。“拿不到,需要中介出面提醒。”
让人担心的是,逾期不还款的租客,可能会面临个人信用污点的问题。分付君客服表示,连续逾期3个月或违约6个月会影响个人信用。“如果影响银行的商业贷款,可以提前结算。如果谈妥,平台会收取10%的手续费。不管费用是你(租客)还是中介,都可以协商解决。”
同时,北青报记者致电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信贷部门,两家银行均表示,如果客户有“分付君”等网络平台的贷款未还清,则无法办理抵押贷款业务。此外,工行工作人员还补充说,如果客户因网上贷款而在征信系统中有不良信用记录,会影响贷款的收贷比,同时贷款利率也会上升。
法人:中介和网贷平台或诈骗
知名it和知识产权律师、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估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表示:首先,承租人与中介公司本身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有效的。至于大雄公寓是否收购了中介公司,租户可以到工商部门查询中介公司股权变动情况。“如无实际股权变动,中介公司谎称已被收购,要求承租人与大雄公寓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涉嫌欺诈。承租人因欺诈与大熊公司订立的租赁合同,可以依法撤销。”
赵占领律师还表示,根据大熊公寓的要求,租客安装并使用了分付平台,以支付租金的名义偿还贷款。即使没有书面协议,承租人也与网贷平台形成了事实上的贷款合同关系。如果借款人即承租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借款合同,也可以依法撤销合同。
此外,律师赵占领补充说,在网上贷款过程中,借款人(租户)看似“零利息”,但实际上增加了租金利息。“网贷平台、大熊公寓甚至中介公司通过‘串通’欺骗租客,让租客误以为自己是通过网贷平台交房租,其实是在还贷。网贷平台、大熊公寓甚至中介公司都涉嫌构成诈骗犯罪。”
对此,赵占领律师表示,作为受害者的租客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三方的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他补充说,“这三个当事人的诈骗行为属于单位犯罪的,应当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主要负责人判处有期徒刑。”
此外,赵占领律师提醒,根据银监会等三部委颁布的《同业拆借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同业拆借平台只能从事同业拆借信息中介服务,不得直接或间接集资,不得非法集资。“说到这个事件,需要注意区分网贷平台是只提供信息服务中介服务,还是从事资金池。”(记者张雅实习记者华昂)
标题:(要闻)黑中介自称被收购 上百租房客莫名“被网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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