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用好互联网法院这块“试验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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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州市互联网法院发布了《关于为互联网民营经济优质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草案)》,其中包括加大对恶意差评和商业诽谤的处罚力度,认真认定网络欺诈和虚假宣传等内容。
广州互联网法院作为一个新生事物,自9月28日上市以来,引起了相当大的关注。宣布受理范围,开启第一案,明确互联网民营经济“十大保护措施”……广州互联网法院的一举一动都吸引了不少目光。
担忧的背后是很高的希望和期待。设立互联网法院意义重大。对于公众来说,网上法院整合了“智能法院”建设的最新成果,可以实现“网上纠纷的网上审理”,开通空后可以屏蔽,方便如网上购物。这无疑适应了群众的新需求,回应了群众的新期待。
更重要的是,建立互联网法院的行为本身就是优化商业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互联网法院集中审理涉及互联网的案件,法官和法院的专业化将有效提高司法审判效率,提高审判质量,为互联网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更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目前,互联网经济是世界上最活跃的经济形式之一。网络纠纷越来越多,网络纠纷的处理效率和规模将直接影响企业“用脚投票”,这对城市提高招商引资的吸引力和吸引人才非常重要。近年来,各地都把互联网产业的发展视为战场,为他们提供了更好的环境和更多的便利。在这种背景下,广州作为继杭州、北京之后的中国第三个试点城市,是一个巨大的优势,也是一个难得的机遇。特别是目前,广州正在大力布局信息技术等新一代战略性新兴产业——互联网经济是“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重要内容。利用好互联网法院这一资源和优势,是广州适应产业发展趋势的内在要求,对互联网经济的发展大有裨益,甚至对创新的保护和鼓励也大有裨益。
因此,广州应该把互联网法院放在一个更重要的位置,带着迫不及待的紧迫感,先尝试,加快探索,进一步挖掘潜力,用好成绩。一方面抓住“效率”这个关键词。在技术上进一步创新应用互联网平台和技术,优化司法流程,提高司法服务水平和效率。
另一方面,密切关注“规则”。互联网相关案件一般是新型案件。此外,实践中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互联网相关案件仍然存在相关立法滞后、司法审判规则不完善等一系列问题。作为互联网企业的重要聚集地,广州互联网法院应进一步研究互联网相关案件的法律适用,在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和规范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方面进行更多探索,以促进互联网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使广州互联网法院成为护送互联网经济发展的试验田,为全国法院审理互联网相关案件起到示范作用。
(夏振斌)
标题:(要闻)用好互联网法院这块“试验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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