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电商法》来了 微商改用英文卖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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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计划,财政经济委员会牵头国务院12个部门组成起草小组。
从立法法来看,我国法律一般都是三审制,但电子商务法是四审制。从提案到2018年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三年起草一次,每两年四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原因是,与其他法律相比,电子商务法非常复杂,涉及面广,规模大,而且新,因此制定过程更加谨慎。
自2019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这部法律对包括个人在内的电子商务经营者的行为进行了规范。
代购是“电商运营商”,也需要注册和纳税。一些采购公司暂停营业,观望,而一些自营电商平台则认为电商法对自己来说是好消息。
《电商法》还规定了消费者注意的问题,如删除差评、搭售、扼杀大数据、退押金等。但专家表示,该规定是电子商务领域的基本法,还有一些细节需要进一步说明。
影响1:采购也需要注册和纳税
新《电商法》规定,电商经营者,包括“代购”,也需要登记为市场主体,依法纳税。具体规定如下: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进出口监督管理的规定。
代购小刘告诉北京青年报,他在海外生活了很长时间,还不知道怎么操作,打算“观望”一段时间。小刘是意大利学生,读书后通过“代购”为自己赚取生活费,依靠国内外一些奢侈品的差价和优惠税率,月收入稳定在1万元左右。
已经发现,有些代购为了逃避监管,甚至在朋友圈用英文发送商品信息。“不想做没有英文的代购和微信业务!但是用英语写作可以不受监管?”有网友质疑。
其实除了代购,还有很多个人“电商”,包括“带货”主播、朋友圈微信业务、颤音卖货,以及在淘宝、微店、小程序等平台上开设小店的个人卖家。中国消费者协会表示,微信业务是近年来出现的一种新的网上交易模式,但进入门槛较低,没有实体店或营业执照,导致消费者在发生消费纠纷后难以维权。《电子商务法》明确,通过微信朋友圈、网络直播等方式从事商品和服务经营活动的,也是电子商务经营者,有利于加强相关领域监管,更好地解决此类消费纠纷。
影响2:删差评刷赞面临罚款
在电子商务购物中,“商品评价”对于许多买家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点。“一般我会看‘买家秀’,加评论。评论好的话,我会毫不犹豫的开始;但是生意也好不到哪里去。如果有差评,我就不买了。”经常在网上购物的孙女士告诉《北京日报》记者。
以前对于一个“好评”,卖家会煞费苦心,比如“50字以上的评论加3张好评图片加店主朋友可以马上退回2元,加评论后再退回3元红包”。但是,为了删除一条“差评”,有的店铺会打“杀人连环电话”,威胁买家修改差评。有的平台还可以删除隐藏差评。有时候消费者为了避免麻烦,无法给出客观的评价。
随着新《电子商务法》的颁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删除消费者对其平台上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的评价;同时,法律还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宣传信用评价规则,为消费者提供对平台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的方式,否则可能被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影响3:捆绑销售必须明确说明
捆绑销售是一些在线旅行社电子商务组织的“常规”。比如购买机票时,默认捆绑各类保险、班车票、酒店优惠券、机票红包等。
有消费者表示,他们在购票时往往会“打成平手”:“本来是针对特价票的。结果,一堆附加选项在没注意的时候被默认勾选了。站台说明和特价票联系在一起。单独买特价票真的吃了哑亏。”
今后,这种搭售也将被禁止。“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服务应显著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力,搭售商品或服务不应作为默认的同意选项。"
《电子商务法》规定,违者罚款5万元至20万元;情节严重的,处以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影响4:“大数据扼杀”被禁止
去年被关注的“大数据查杀”,在《电商法》中也有提及。“电子商务经营者根据消费者的爱好、消费习惯等特征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的,也应当由消费者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择,尊重并平等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电子商务网站在实施基于大数据的“个性化推荐”时,不仅要展示推荐的产品,还要向消费者推荐其他产品选项,让买家做出平等的选择。这就防止了一些提供电子商务服务的电子商务公司或平台,在屏蔽同类型低价商品的同时,以“个性化推荐”为借口,向对价格不敏感的人推荐高价商品。
影响五:押金不及时退就不行
《电子商务法》中还规定了定金事项: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定金的,应当明确约定返还定金的方式和程序,不得设定不合理的返还定金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退还押金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定金的,应当明确约定返还定金的方式和程序,不得设定不合理的返还定金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退还押金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影响6:6:B2C平台的优势显现
腾讯JD.COM前战略分析和电子商务分析专家李成栋告诉《北青报》,许多所谓的“代购”实际上是通过出售假货赚钱的,真正的代购利润相当微薄,但这些假“代购”只是把假货带到国外并送回中国,可以作为正品出售。未来他们的违法成本会大大增加,新的《电子商务法》会对他们产生威慑作用。
难怪一些自营平台和品牌旗舰店欢迎新规定。“电子商务法实施后,增加的税收最终会提高私人购买商品的价格,导致其价格优势的丧失。同时,在商品的口碑方面,企业显然更有优势。尽管如此,中国的采购行业不会完全消亡,并将持续一段时间。”唯品会韩国子公司总经理辛龙山表示,与私人采购相比,跨境电商企业在供应链、规模和信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
JD.COM表示,JD.COM集团将一如既往地坚持依法经营,成为实施《电子商务法》的典范。前不久,JD.COM集团商业创新部还展示了电子营业执照申请、电子商标快速办理、自然人业务税务登记便捷三大平台的创业服务。
专家分析
有些细节还需要进一步解释
但是,《电子商务法》仍然是一部基本法,有些细节需要进一步说明。来自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的阿波罗老师认为,《电子商务法》的一些内容是框架性和原则性的,有些地方还需要进一步细化。而且,由于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各方面的问题层出不穷,需要不断出台相关法规进行完善。
如《电子商务法》第10条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的登记规定了例外,即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和家庭手工艺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便民劳动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未依法取得许可的,不需要登记。这里的“小额零星”如何界定,不同地区的界定标准是否应该有差异,都需要进一步细化,需要出台实施细则或条例、部门规章和司法解释。
阿里研究院前ceo、现任电商法律网Alamus也认为,目前电商法并没有要求那些未经工商注册的个人网店在2019年1月1日关闭店铺。“是否需要办理工商登记,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没有人能判断,直到主管部门关于‘零星小额’的解释。”(记者文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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