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快讯)明年起省级财政将补助社会资本办医
本篇文章720字,读完约2分钟
为了更好地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医疗机构,促进医疗机构多元化办学格局的形成,从2016年起,省级财政将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兴办医疗机构给予专项补助。近日,省财政厅会同省卫生计生委制定了《福建省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补贴范围
补助范围为本省行政区域(不含厦门市)内,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由已投入运营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出资的二级及以上非营利性医院。社会力量与政府合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社会力量贡献50%以上的,以此方式纳入扶持和补助范围,不再重复享受公立医院的补助政策。
补贴条件
按照此办法,补助条件包括: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常运行一年以上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两年内无重大事故和重大医疗纠纷,医院综合评价80分以上;经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含年检);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标准化服务;专科医院(包括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康复医院)床位50张以上(含50张),综合医院床位100张以上(含100张)。
补贴标准
该方法提出具体补贴标准为:
医疗机构持续经营补贴。根据医疗机构分类,省级财政给予连续经营补贴。分类补助标准为:综合医院4000元/床位年;专科医院(不含美容、整形、口腔)3000元/床/年。
医疗机构重点临床专科建设补助。结合省级重点临床专业建设项目,适时组织评选10-15个重点临床专业建设,根据专业类别和性质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20-30万元。
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医疗机构补贴。承担传染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等省政府要求的指令性任务和工作,按照省财政同等标准给予公共医疗机构补助。(王永贞)
标题:(健康快讯)明年起省级财政将补助社会资本办医
地址:http://www.huarenwang.vip/new/20181024/11.html
免责声明:莆田新城网是福建莆田地区知名的本地城市生活门户网站,莆田新城网所著的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莆田新城网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