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快讯)药品医械新规征求意见:医药代表不得承担药品销售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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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鼓励医疗器械创新和实施医疗器械生命周期管理的政策》(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意见。意见稿明确禁止医药代表承担药品销售任务和私下接触医生。
意见稿进一步规范了学术推广行为。根据意见稿,医药代表负责新药的学术推广,向临床医生介绍新药知识,听取对新药临床使用的意见。禁止医疗机构任何人向医药代表、药品生产经营等企业人员提供医生开具的药品处方数量。医药代表误导医生用药,隐瞒药品不良反应的,要严肃查处。
意见草案建议对上市注射剂进行重新评价。争取在5到10年内基本完成上市注射剂的再评价。通过再评价的,享受化学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相关政策。
加强医药代表的规范化管理,不仅关系到普通民众的用药安全,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打破以药养医的重要举措。国务院办公厅今年2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政策的意见》中提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医药代表的管理,建立医药代表登记备案制度,并及时披露备案信息。医药代表只能从事学术推广、技术咨询等活动,不得承担药品销售任务。他们的不诚实记录在个人信用记录中。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围绕“释放诉讼”推进审批制度重构。通过监管体制的创新,可以促进药品供应方的体制改革,提高药品供应的质量和效率。
标题:(健康快讯)药品医械新规征求意见:医药代表不得承担药品销售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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