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讯)荔城食药监分局查处3起校园周边食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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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网讯近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鲤城分局对校园周边的三家食品经营户进行了没收不合格食品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据报道,新学期开始以来,历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以中小学校及其周边200米为重点区域,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为重点单位,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在调查过程中,发现3家杂货店销售过期食品,包括8瓶2种饮料和66包蚕豆、香肠、糯米糕等7种零食。当事人销售过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执法人员当场查获不合格食品,阻止其流向市场,并对三家杂货店依法立案调查。
执法人员表示,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禁止食品生产经营者生产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反规定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非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非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物品,并处以一定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照。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预包装食品时检查食品的保质期。如发现预包装食品保质期已过,可拨打12331投诉或直接向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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