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9月起朋友圈发广告要担责 情节严重可罚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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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朋友求助,让你在朋友圈里顺手转发一个广告。你不好意思不帮忙吗?给朋友的微店和网店打广告好像很正常。但是,这个转发可能会给你带来很多麻烦。
自9月1日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开始实施,明确要求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在线名人、明星微博、微信等。发布来自媒体的商业广告,应当标明“广告”字样。特别是朋友圈、微博等社交媒体也要负责转发广告。这个责任怎么承担?下面来听听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权威人士的回答。
例如
共同关系
B小姐(做微信生意,卖口罩)
A小姐(作为B小姐的朋友,转发面膜广告)
C小姐(作为A小姐的朋友,看到广告...(
C小姐点开广告链接,买了面膜,但是是假的,用了之后毁了自己的容貌。
转发广告的A小姐会陷入怎样的困境?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告部主任孙涛分析了上述例子:
虽然卖面膜的B要承担责任,但是C不认识B,所以C要起诉做广告的A小姐。
这种情况下,即使A小姐没有收钱,也要承担相应的行政和民事责任。当然,如果能找到卖面膜的B,A小姐可能承担的责任更小,但也不是完全没有责任。
具体到个案,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人作为“友情转发”广告应该承担多大的责任和赔偿,取决于发布虚假广告的内容和危害性。
转发广告必须承担连带责任,不管他们是否收到钱
情节严重的,最高罚款一百万元
孙涛表示,《网络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是对去年实施的新广告法的细化。
新《广告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或者误导消费者,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姓名、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先行赔偿。涉及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其广告代理人、发布者、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转发也是出版商之一。根据法律规定,只要你发布虚假广告并被举报或起诉,发布者将承担责任。这关系到你收钱不收钱。朋友圈朋友不多,和大v没关系,”孙涛说。
根据新《广告法》第55条,发布虚假广告可处以广告费用三至五倍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以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放心,工商不会主动查你微信的
但是,用截图等证据举报就不一样了
“工商局是不是想入侵我的微信查查有没有虚假广告,然后侵犯我的隐私?不过,你不查我微信,工商局找不到我打广告?”很多网友质疑微信很私密,没有朋友看不到,工商怎么查处?
对于这样的问题,孙涛忍不住笑了。“其实大家可以放心,工商局的工作人员绝对不会查你的微信,侵犯你的微信,我们做不到。在这方面,每个人的隐私和安全都可以得到保证。的。”
那么工商局如何在社交媒体上发现虚假广告呢?孙涛说,只有当出版商被举报,记者提供朋友圈截图等证据证明你是出版商时,工商部门才会查处。(扬子晚报全媒体记者韩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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