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快讯)关于做好近期入莆人员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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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组市指挥部,市直各单位,县指挥部:
为贯彻落实2月23日全国协调推进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国务院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恢复生产和恢复生产防控措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4号),按照“增强信心、 “同舟共济,科学防控,精确政策”,要统筹规划,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尽快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切实把
第一,科学的管理和精确的政策
高危地区新到人员(湖北省及国家和福建省卫健委公布的其他地区,下同)、与高危地区人员有密切接触者、已确诊疑似病例出院人员是目前疫情防控的重点人群。新进人员是指进入莆田工作、回国、探亲、旅游等人员。2月10日起(含莆田籍),已在本市居住并从外省活动回来的也是新来的。
各级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综合运用大数据等手段,加强信息互联互通,摸清人才底数。对于高危地区等重点人群,应严格执行居家医学观察或集中隔离14天,期间应严格限制其与他人接触;其他新进人员如无与疫情相关的异常情况,可直接返工上岗。
二、实施健康管理措施
为推动疫情防控工作更加科学、准确、有序、有力,各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省有关企业疫情防控工作规定(国发〔2020〕4号)和省《关于实行区划“十不放松”全面复工复产全面恢复人民正常生活秩序、 落实个人信息登记承诺、个人健康监测管理、异常情况登记报告,及时对所有新进入者进行重点筛查。
(一)个人信息登记承诺
所有进入普的新进人员,应在24小时内通过“普防控健康登记二维码”申请登记,并如实、主动做出健康登记承诺。具体要求如下:
1.从普吉返回的人承诺在他们居住的社区(村庄)登记(租房)。
2.来工作就业的,有用人单位承诺到单位和企业登记;无用单位承诺向居住地(租赁地)所在社区(村)登记。(注:企业职工登记承诺也可采用《莆田市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指南》附表)
3.其他临时雇员应在实际住所登记他们的承诺,如酒店、宾馆或民宿。
新人员未登记的,由社区(村)和用人单位负责督促相关人员及时填报。
(2)个人健康监测管理
各单位应报告自己的健康状况,并设立举报可疑症状的电话号码。员工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时,应及时向本单位报告。必须每天总结本单位员工的健康状况,向当地疾控部门报告,及时报告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为做好医疗服务,设有医疗机构的单位应配置必要的药品和防护用品,并配合疾控部门开展隔离观察和跟踪管理;未设立医务室的单位应与附近的医疗机构建立联系,确保员工得到及时治疗或医疗服务。要关心员工的心理健康,及时缓解心理压力。
1.各乡镇(街道)要落实健康监测管理主体责任,指导社区(村)对本辖区内回乡和无用单位的新进人员实施监督医学观察(即每天监测两次体温和身体状况,并做好记录;无特殊情况,原则上避免与生产生活无关的人随意接触,下同),并填写健康监测表。出租人负责及时向其所在社区(村)上报承租人信息,由社区(村)纳入统一管理。
2.企业和用人单位负责对前来工作和就业的员工实施监督医学观察和填写健康监护表。
3.各宾馆、招待所、民宿负责监督医学观察,为其他临时入校人员填写健康监测表。
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对确诊和疑似患者出院后实施日常医疗随访和健康滚动管理。
(3)异常情况登记报告
各企业和用人单位应建立内部疫情防控组织体系,明确疫情防控的应急措施和处置程序,并设立隔离观察区。当员工出现可疑症状时,应及时前往该区域进行临时隔离,并向当地疾控部门报告,按照相关规范安排员工就近就医。
社区(村)、宾馆、招待所、民宿、药店、个体诊所、村卫生室等单位应在建立和完善个人信息的基础上,及时向当地疾控部门报告。
(4)及时排除重点筛查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判断异常情况。一旦发现可疑病例,应按照“一车一人一消毒”的要求,在1小时内送至市内5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采样检测。如果检测结果为阳性,由市卫健委安排专用救护车,转运至莆田大学附属医院治疗。
第三,加强卫生管理的联合防控
(1)及时提醒和告知
三大通信运营商应提醒新进入者主动向其(租用)住所(或雇主)登记健康承诺,并通过手机短信通过“防控健康登记二维码”进行登记;各用人单位应通过员工微信群或电话短信的方式,提前引导新员工通过“浦发防控健康登记二维码”进行登记。各单位应加强说服,建议疫情高危地区推迟人员到达。
(2)加强协调与合作
各社区(村)要及时掌握新兵的基本情况和动态,做到基地清楚,情况清楚。各用人单位要充分利用线上线下渠道,及时收集新员工信息,建立健全档案。县区指挥部应收集辖区内新来人员信息并进行滚动管理,每天17:00前将新来人员中有不适的住院患者信息上报市指挥部疫情防控小组。(联系人:吴欢欢,6796886,ptwsjfyk@163)
(3)畅通信息渠道
本通知所附《健康监测表》、莆田市5号文[2020]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防治自查表》、46号文[2020]中的《健康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后可作为本市健康管理互认证明。对“点对点”新进入者通过“八民卫生码”扫描码或当地正规医疗机构/乡镇(街道)/社区(村)出具的健康信息获得的与疫情防控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予以认可。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莆田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冒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24日
标题:(健康快讯)关于做好近期入莆人员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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