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过渡政策再延长 跨境电商注入强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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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消费升级需求旺盛、国家鼓励扩大进口的背景下,跨境电商迎来了一波重大利好。
11月22日,商务部发言人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过渡期结束后,商务部将尽快联合发布并组织实施跨境电子商务监管计划。前一天,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继续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政策,扩大适用范围。
11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9年1月1日起继续执行现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政策,不再执行首次进口许可审批、登记或备案要求,而是根据个人自用进口商品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进行监管。会议还决定将该政策的适用范围从杭州等15个城市扩大到京、沈、宁、武、Xi、厦等22个城市,新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同时,享受优惠政策的商品范围将进一步扩大,新增群众需求大的商品63项。提高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商品上限,单笔交易限额从目前的2000元提高到5000元,年交易限额从目前的每人每年2万元提高到2.6万元。
据记者了解,这是跨境电商进口监管过渡性政策的第三次延伸。
2016年3月24日,财政部宣布从2016年4月8日起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实行新的税收政策。这项政策在业内被称为“4.8新政”。
“4·8新政”的核心包括关税调整、肯定清单、通关清单三项内容,即在税收上实施跨境电子商务的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在通关时,应参考进口货物的正面清单,根据货物核实通关单,提出化妆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等商品的第一批进口许可批准文件。
但2016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这项政策将推迟一年实施。2016年11月,过渡期进一步延长至2017年底。2017年9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政策再延长一年,至2018年底。在此之前,应该按照新政前的模式进行监管。
现在经过两年过渡期,“4.8新政”再次延期,打消了部分企业的顾虑。
业内有人认为,跨境电子商务的零售进口政策是跨境电子商务行业进入世博会后的又一剂强心针,跨境电子商务从试点开始逐渐进入稳定期。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政策继续并扩大其适用范围
从明年1月1日起,将继续执行现行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政策,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将不受首次进口许可审批、登记或备案要求的限制,而是根据个人使用的进口货物进行监管。
政策适用范围从杭州等15个城市扩大到京、沈、宁、武、Xi、厦等22个新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城市。非试点城市的直购和进口业务可参考相关监管政策。
在限额内零关税和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清单中进口增值税、消费税法定应纳税额70%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享受优惠政策的商品范围,新增群众需求大的商品63项。提高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商品上限,单笔交易限额从目前的2000元提高到5000元,年交易限额从目前的每人每年2万元提高到2.6万元,以后随着居民收入的增加而提高。
按照国际惯例,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出口,研究完善相关出口退税政策。
按照包容审慎监管的原则,依法强化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平台、支付和物流服务提供商的责任,加强商品质量安全监管和风险防控,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记者杨威)
■解释
根据“个人物品”监管减少进口壁垒
这次会议决定继续实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并按照“进口自用商品”进行监管。事实上,商务部在此前的例行会议和博览会期间的声明中已明确表示“继续根据个人物品进行监管”。
一位资深跨境进口贸易商表示,一般贸易的进口需要办理大量备案手续,流程繁琐。运营周期可能长达两三个月甚至半年,很多商品的进口受到限制。新政明确将跨境电商进口界定为“个人自用进口商品”,区别于一般贸易进口商品监管模式,进口便利性远高于后者。
跨境电商海洋码头ceo曾碧波表示,继续按照个人使用商品实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政策,进一步明确交易属性为个人使用购买,商品监管减少了传统进口贸易中的部分壁垒。“未来会有更多的海外优质商品可以通过跨境电商轻松进入消费者”。
11月7日,在首届博览会期间举行的“电子商务进口促进消费升级”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明年将延续“暂按个人物品监管”的总体思路。“我们将坚持鼓励创新、宽容和审慎的原则,按照‘个人物品临时监管’的总体思路,优化和完善监管措施,确保监管安排的整体稳定。”
“未来的政策方向可能会继续根据个人物品进行监管。这对于行业从业者来说极其重要,”深圳通拓科技集团高级跨境电子商务人士和合作伙伴李鹏波表示。(杨威)
政策“扩张”适应消费升级
会议决定将该政策的适用范围从杭州等15个城市扩大到京、沈、宁、Xi、厦门等22个新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城市。
适用城市范围扩大,释放出明确信号,即肯定2014年开始的四年跨境进口试点。四年来,通过在税收制度、海关和质检等方面的试点实践,跨境进口电子商务产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确定。李鹏波还认为,这项政策对于跨境电商行业来说是一个积极的信号,是国家对跨境电商进口试点政策的认可。同时,从业务操作层面来说,更多的城市可以从事保税进口,竞争会很激烈。
“这项政策将进一步促进包括中西部地区在内的主要城市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真正促进和发展城市的对外贸易转型和经济发展,”宁波新东方工贸有限公司总经理、外贸行业资深人士哈里斯说,这项政策将进一步释放国内消费者购买跨境进口商品的热情,真正促进未来几年跨境进口的发展。
会议还决定进一步扩大享受优惠政策的商品范围,增加63项群众需求大的商品。
目前,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尚未进一步公布新增享受优惠政策的63个税目的具体内容。
国际经济贸易大学教授、亚太经合组织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王健认为,这一举措符合消费升级的需要,同时将海外购物带回中国,让消费者在中国享受海外商品的质量和价格,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了国内消费升级的需要。(杨义夫)
交易限额的提高将进一步释放购买力
会议决定进一步扩大消费者享受的税收优惠,其中单笔交易限额由目前的2000元提高到5000元,年交易限额由目前的每人每年2万元提高到2.6万元。
国泰君安零售团队认为,提高税收优惠商品上限是此次最大亮点之一,有望直接刺激跨境进口b2c消费。
单笔和年度交易限额来源于财政部等三部委2016年发布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通知》。通知规定,限额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货物税率暂定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免征,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过单笔限额的单笔交易,累计超过个人年度限额的,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额的单笔不可分割商品,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在跨境电商初期,国内消费者海淘的主要产品是母婴用品和美容化妆品,这几类商品的单价大多不超过2000元,所以上述通知设定的限额对跨境电商的发展影响不大。但是随着消费升级浪潮的到来,海淘商品的品类越来越多,奢侈品和家电的单价已经超过了极限,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消费者的购物欲望。
网易考拉首席执行官张磊认为,交易限额的提高不仅将进一步释放购买力,刺激消费者在奢侈品、家电、美容等领域的消费,还将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商品类别的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告诉记者,交易限额的提高符合消费者对进口商品日益增长的需求,我相信未来这一限额将继续放宽。(卢逸夫)
跨境出口急需“退税”等政策
会议提出,按照国际惯例,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出口,研究完善相关出口退税政策。
此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8年11月1日起,根据结构调整原则,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将现行货物出口退税率由15%提高到16%,部分由13%提高到16%;9%到10%,有的到13%;5%至6%,部分至10%。与此同时,会议明确表示,通过采取多项措施,平均退税时间将从目前的13个工作日缩短到今年年底前的10个工作日。
事实上,出口退税一直是困扰跨境电子商务行业发展的难题。今年9月,财政部出台跨境电商“免不退库”政策,即不征增值税、消费税、不退税,但这一政策在实践中对出口企业的激励作用不大。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高级分析师张告诉记者,跨境电子商务公司无法获得增值税发票,因为它们采用市场采购模式,所以无法享受优惠政策。
他指出,“免不退库”政策更适合已经在做一些合规或申请退税支持的公司,但跨境电商行业大部分主体并不完全合规,尤其是中小卖家,这一优惠政策的好处仍然难以享受。因此,完善适合跨境电子商务的出口退税政策迫在眉睫。(卢逸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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