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快讯)参加莆田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两病”患者 门诊用药可报销50%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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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网讯记者昨天获悉,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高血压、糖尿病(简称“两病”)患者,对福利表示欢迎:其门诊药品报销比例最高可达90%,最低可达50%。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督局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完善城乡高血压、糖尿病门诊患者用药保障机制的通知》,明确了进一步减轻“两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的相关措施。
保障对象和用药范围
通知明确规定保障对象为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服药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
“两病”患者门诊降血压、降血糖药物范围在新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执行,优先考虑目录中的甲类药物、国家基本药物、一致性评价通过的品种、集中采购选择的药物。
明确保护级别
根据通知,在保障水平上,应采取政策措施,以门诊特殊疾病为主,普通门诊统筹为辅。
其中,“两病”门诊特殊疾病无起付线,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即乡镇级)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90%,二级(即县级)定点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8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即市级)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55%, 市外定点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的报销比例为40。上一年的封顶线保持不变,将实施到2019年12月。 从2020年1月1日起,每年封顶线调整为4000元。
普通门诊统筹方面,包括“两病”在内的普通门诊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就诊,无起付线。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60%,单封顶线35元,年度封顶线400元(含村级50元)不变;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40%调整为50%,单封顶线15元,封顶线50元每人每年不变。
根据情况,处方剂量可一次开2个月
通知还明确了配套措施,包括调整和提高医疗保险支付标准,确保药品供应和使用,规范管理服务。
“两病”患者就诊时,医生可根据病情延长门诊处方剂量,一次可开两个月。门诊医生可以根据患者要求提供纸质处方,方便患者用药需求。
优化门诊特殊疾病登记流程,将“两病”特殊疾病认定的医疗机构从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放宽到基层定点医疗机构,方便特殊疾病登记;城乡居民医保“两病”门诊特殊疾病在省级内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即时信用卡结算。(涠洲报记者朱金山)
标题:(健康快讯)参加莆田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两病”患者 门诊用药可报销50%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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