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规范网络直播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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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主播圈出现了不少热点,“某平台主播用现金装红包抽1000越南盾”的风波并未平息。“著名主播套路水友抽一万越南盾只为了转账到3元,水友要求邮寄纸币”的烽烟再次升起,主播抽奖的话题一度引起公众讨论。
近年来,网络主播已经成为一个新的行业。为了吸引更多人气,很多主播甚至雇佣水军来炒作。为了活跃气氛,有时候会开抽奖环节,但是套路很多,比如水军或者僵尸粉丝中奖不领奖。越南盾抽奖是近年来新兴的抽奖方式。按汇率,1万越南盾折合人民币3元。这次抽奖造成了很多网友被忽悠,因为一般来说,参加抽奖(办卡)的费用需要6元,所以前一篇文章出现了“水友请主播贴钞票”的场景。
有粉丝投诉主播类似抽奖行为涉嫌诈骗。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两所高中《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在三千元至一万元、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分别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主播的抽奖行为是否涉嫌诈骗,应当根据其行为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否有诈骗行为,数额是否符合法定的定罪标准来综合判断。
为了规范网络直播行为,2016年,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发布了《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条例》,明确禁止互联网直播服务的提供者和使用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秩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传播淫秽色情等活动。百度、新浪、搜狐等20余家直播平台联合发布《北京网络直播行业自律公约》,意在开展行业自律,对于完善网络直播相关制度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作为一名网络主播,应该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和规范意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秩序、良好习惯从事自己的职业。网民们要理性的看直播,不要盲目的犒赏,不要随风送礼物,不要相信一些不法分子以各种理由借钱。相关网络平台和主管部门也要完善相关制度,加强监管,通过各种努力,共同推动网络直播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刘慧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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