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两部门:对疫情期间执飞的不载客国际货运航班给予奖励
本篇文章871字,读完约2分钟
根据通知,为了积极应对新冠肺炎肺炎疫情对民航行业的影响,稳定和提高国际航运空货运能力,确保全球产业链和供应链的顺利运行,中央政府将安排资金支持疫情防控期间中外航运空运输企业。
《通知》明确,在疫情防控期间,中央政府将于2020年4月1日起,根据中国民航适航审定部门和中国航空空公司批准的设计方案,实施航行空飞机客舱装载改造工程(以下简称客舱装载改造工程)。
对航空公司/公司在疫情防控期间在机舱内进行装载改装项目所发生的费用给予补贴。补贴标准按改造费用的80%补贴,根据机型分为两个档次:单通道飞机最高补贴80万元,双通道飞机最高补贴145万元。具体补贴金额根据民航总局核定的实际改造成本确定。
疫情防控期间,无旅客的国际货运航班将获得奖励。奖励标准根据飞行里程和最大起飞重量分为八个等级。具体标准是:
奖励金额根据空航空公司在疫情防控期间实际执行的航班数量和本通知规定的标准确定。
在申报程序方面,《通知》介绍,中国航空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航空空集团有限公司、其他航空公司空公司应向企业注册地民航地区管理局和省级财政部门提交资金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经民航地区管理局和省级财政部门审核后向民航总局和财政部申报。
民航总局根据相关数据对航空公司/公司的申请文件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送财政部。财政部根据民航总局的审核情况和相关标准向相关企业和地方拨付资金,其中:三大航空公司的资金由财政部直接拨付;其他国内航空公司空公司是由中央向地方发放转移支付,并由地方财政部门负责拨付;外国航空公司空公司的资金纳入民航总局部门预算,由民航总局划转。资金支付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进行。
各航空公司空公司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任何单位不得截留或挪用资助资金。如果在审核中发现虚假或隐瞒的报告,公司的申请资格将被取消;对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进行处理。
通知称,港澳台航班参照执行。政策实施期为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标题:(要闻)两部门:对疫情期间执飞的不载客国际货运航班给予奖励
地址:http://www.huarenwang.vip/new/20181024/11.html
免责声明:莆田新城网是福建莆田地区知名的本地城市生活门户网站,莆田新城网所著的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莆田新城网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