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快讯)青少年成潜在用户 电子烟监管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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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下旬的一个晚上,周兴和她怀孕五个多月的丈夫在北京的一家商场里散步。路过一个电子烟柜台,销售人员热情迎接:试试看。
柜台旁边的布告栏上写着:“不戒烟也可以抽烟。”周兴很惊讶,就算销售看不出她怀孕了,也能看出她是女的。她从未有过在商场卖烟草制品的经历。
“我的孩子长大后,他们这一代人能生活在无烟社会吗?”周兴焦急地说道。
周兴并不担心。电子烟不仅进驻商场、ktv、酒吧等场所,还“占领”朋友圈、微博、网络广告等宣传领地。
清华大学公共卫生与技术监督研究组近日发布的《电子烟行业监管现状报告(2019年)》(以下简称《报告》)显示,电子烟零售网站95%的营销策略都将电子烟与健康、清洁挂钩,89%的网店宣传健康相关福利。
在这样的“人设”下,最让人担心的不是无法戒烟的吸烟者从传统烟草转向电子烟,而是不吸烟的人,尤其是青少年,在以新奇、无害、时尚为卖点的营销宣传下,变成了“电子烟”。
电子烟的品牌是“由人设计”:凉爽、健康、时尚
李喆为他的父亲买了电子烟,他认为电子烟比传统香烟更好。他一直讨厌他父亲吸烟,不想被迫吸入二手烟。即使是电子烟,他也不想让父亲尝试。“不管是电子烟还是香烟,都是香烟吗?”
然而,十多年前,李喆的父亲看到了电子烟的广告。当时电子烟的主旋律是“品质高,无刺鼻气味”。李喆的父亲和朋友同意一起购买电子烟,通过使用电子烟戒烟,并给他的妻子和孩子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这是李喆的妥协,也是电子烟宣传的胜利。
健康、节欲、随时随地是电子烟零售网站营销言论中常见的表达方式。《报告》发现,消费者选择使用电子烟而不是传统香烟,主要是因为他们认为电子烟不燃烧,危害较小,甚至无害;它可以帮助戒烟或减少吸烟。
《报告》还总结了大众传媒对电子烟认知的塑造作用:在广告营销中,电子烟被符号化为上流社会的消费品,代表独立的人格和生活方式;在文化产品中,尤其是电视剧和mv中,电子烟与欢快、轻松、愉快的氛围联系在一起。
“电子烟分一次性烟雾弹,也有烟油。”女大学生肖(音译)在介绍电子烟时,简直就像一件珍宝。“我现在抽的是换烟油。我自己能配,烟量也大。”
史还告诉记者,bilibili和Zhihu里有很多关于电子烟的“科普”视频,都是在教“入坑”如何选择和学习。
石林大一的时候,在学校周围的酒吧兼职,电子烟在那里并不少见。电子烟对她来说的意义就是“买下来戒烟或者用来爽。”
是戒烟更容易,还是更容易上瘾
比传统烟草更容易戒烟,传统烟草是最常见的电子烟口号之一。同样的,还有“不抽烟,不抽烟”,“不伤心,不无情”,“真上瘾,但不上瘾”...
该报告引用了对来自许多国家的3587名消费者的调查。结果表明,84%的人认为电子烟比传统烟草危害小,77%的人认为电子烟有助于戒烟或防止复发。
英国公共卫生局(phe)在2014年发布了一份关于电子烟的报告,该报告在接下来的几年里得到了更新。根据2015年的更新报告,电子烟比传统香烟的危害小95%,每年帮助2万名吸烟者戒烟。在2018年的报告更新中,phe发现电子烟的健康风险在很多方面都比传统香烟小。
然而,在2018年的报告更新中,phe也指出,这并不意味着电子烟是安全的。Phe建议政策制定者和监管者应该确保电子烟的生产方式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危害。
据报道,未经证实或夸大的安全和戒烟声明是吸烟者常用的营销方法。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2019年全球烟草流行报告,没有足够的证据量化与电子烟相关的风险水平。电子烟的使用者和非使用者都可能面临健康风险。同时,世界卫生组织也指出,电子烟作为一种戒烟方式的证据有限,相关研究的确定性较低,无法得出结论。
世界卫生组织也提出了一个不容忽视的结论: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在某些场景下,年轻的电子烟用户未来更有可能开始使用传统香烟。
更令人担忧的是,电子烟的推广将吸烟门槛降低得如此之低,以至于控烟过程中第一个环节的努力面临着巨大的威胁。
北京市控烟协会会长张建树直言,对于已经有吸烟习惯的人来说,在控烟领域戒烟是非常困难的。“我们了解到,这些吸烟者也很苦恼。染上坏习惯后很难戒掉,因为尼古丁很容易上瘾。一旦感染,需要在医生的帮助下完成停药。”
控烟工作的重点之一是普及吸烟有害健康的知识,防止没有吸烟习惯的人开始吸烟。北京控烟协会去青少年那里宣传电子烟的危害。“吸烟有害健康的知识基本上已经深入人心。电子烟是摆脱不良生活方式的不良宣传。”张建树呼吁社会各界像传统香烟一样抵制电子烟。
张建树指出,最近正是大一新生进入大学的时候。根据以往的经验,入学初期是年轻人进入吸烟者行列的高发期。“(学生)挣脱了家长的束缚,进入了一个相对自由的空房间,既好玩又酷,在学生中很有吸引力。张建树说,电子烟的发展为学校的控烟管理提出了新的任务。既然是无烟校园,无论是电子烟还是传统烟,对吸烟者和周围的人都是有害的。学校在监管和宣传上不要错过电子烟。
监督方面的缺陷需要纠正
随着工业的快速发展,我国电子烟监管仍存在明显的不足。
《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于2014年11月通过。那时候电子烟没有现在这么普及,所以法规没有限制电子烟。现在随着形势的变化,在执法过程中,因为法律上没有禁止,法律条文中也没有明确列出电子烟,我们觉得更加困难。在控烟过程中,当有人在公共场合抽电子烟时,我们只能劝阻,不能处罚。”张建树坦言,之前的规定并不能完全应对新形势,给控烟带来了挑战。
这种尴尬的局面不仅仅发生在中国。意大利、俄罗斯、西班牙、波兰、乌克兰等国将电子烟作为电子或食品常见消费品进行管制,波兰和乌克兰则控制其销售、使用和广告推广。
2018年8月,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通知称,电子烟被视为卷烟等传统烟草产品的补充,存在很大的安全和健康风险。
事实上,中国的一些地区已经率先对电子烟进行监管。在广西南宁,电子烟等烟草替代品的使用被列入2014年吸烟类别。2015年,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规定了电子烟气雾剂产品的一般技术要求。
在控烟管理方面,今年6月,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修订后的《深圳经济特区控烟条例》,正式将电子烟纳入控烟管理,从10月1日起实施。本次修订将电子烟的使用纳入吸烟范畴,其使用场合和区域也更加受限。
中国香港和中国澳门也在特别立法中规定,电子香烟和其他烟草产品也受反吸烟条例的管制。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刘曾经写过一篇关于电子烟广告定性分析的文章。他指出,中国法律禁止烟草广告的主要目的不是让吸烟者戒烟,而是通过降低烟草的影响来逐步减少吸烟者的数量,防止不吸烟者特别是青少年加入吸烟者的行列。电子烟的生产、销售和广告效果与我国禁止烟草广告的立法宗旨相悖。因此,他主张将电子烟广告纳入烟草广告的范畴并加以规范。
“化学成分非常复杂。目前对电子烟的研究还不够充分,因为每一种新口味,研究和监管都跟不上。”国际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教授、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和经济政策合作中心主任郑融说。然而,很明显,含有尼古丁的电子烟肯定会上瘾。
目前市场上销售的很多电子烟都不同程度的含有尼古丁,甚至有些电子烟的尼古丁含量比传统香烟还要高。在这方面,世界卫生组织驻华代表处“无烟行动”技术官员孙呼吁建立电子烟中尼古丁、香料等物质含量的相关标准。
此外,许多电子烟品牌在社交网络等平台上开展营销广告、商业赞助等活动。例如,电子烟品牌约克曾在拳师张伟丽获得中国首个ufc(无限集成格斗)世界冠军后发布了一系列促销活动,试图打造燃烧、格斗和健康的品牌形象。
一系列营销活动也吸引了许多青少年加入电子烟吸烟者的行列。据孙介绍,2011年至2018年间,美国青少年吸食电子烟的比例从1.5%上升到20%,这是因为购买渠道便捷、营销网络及时。她促请政府考虑对电子烟的广告宣传、商业赞助及分销网络采取禁止或限制的监管态度。
监管路径博弈
各国对电子烟的监管策略和路径不同,监管主体也略有不同。
在世界上最大的电子烟消费市场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是电子烟监管的主要部门。此前,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已明确禁止向18岁以下青少年销售电子烟,并向非法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产品的零售商发出了1300多封警告信和民事处罚投诉。
最近,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和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cdc)宣布,他们正在调查215例与使用电子烟有关的严重肺部疾病。疾控中心表示,已收到200多例吸食电子烟后引发的呼吸道疾病,分布在美国一半的州。Fda表示,这些州报告的各种肺部疾病都有很多类似症状,除了胸痛、呼吸困难等问题外,患者还出现腹泻、呕吐等胃肠道问题。
与中国的情况相反,与中国烟草总公司同处一地的国家烟草专卖局是主张对电子烟采取监管措施的主要力量。
2017年以来,中国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了《关于新卷烟产品认定和检验的通知》、《关于在专卖执法中发现使用新卷烟法律问题的批复》、《关于对电子烟等新兴烟草产品定性分析征求意见的批复》。
2018年,国家烟草专卖局在答复NPC代表的建议时认为,加热不燃卷烟完全具备传统卷烟的基本属性,因此本质上是《烟草专卖法》规定的卷烟,应按烟草制品进行管理。
国家烟草专卖局也认为,含有尼古丁的电子烟与传统卷烟一样,以尼古丁为主要消费成分,具有成瘾性和健康风险,因此也应纳入烟草制品进行监管。
郑融说,市场上有各种各样的电子烟,有些含有尼古丁,有些不含尼古丁,吸烟的尼古丁含量和味道差异很大,有些甚至比传统香烟的尼古丁含量更高。这给相应的市场监管带来了困难。
关于电子烟监管主体,郑融提到,如果将电子烟纳入卷烟产品监管,按照目前的烟草产品监管体系,只有中国烟草总公司才能生产和销售,大量电子烟企业将失去生产和销售权。“这背后所涉及的利益格局中有一个巨大的博弈,所以从烟草或健康的角度来看并不是那么简单,需要综合考虑。”郑融说。
其实电子烟是中国企业的主要技术优势,而国际四大烟草公司有烟油产品的市场优势。郑融建议,考虑到许多电子烟可以与吸烟工具分开,吸烟工具可以作为普通商品进行监管,而含有尼古丁和其他成分的烟草油可以被定义为烟草产品,并在相关监管系统中进行监管。
“但不管有没有尼古丁,电子烟都需要迅速纳入监管体系。”郑融强调,从公众利益出发监管电子烟迫在眉睫。
孙还指出,在考虑电子烟的监管时,首先要考虑的是如何最大限度地避免造成危害,而不是应该由谁来监管。“《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提到,所有烟草控制政策的制定都应保护它们不受烟草行业既得利益的影响。在制定电子烟监管政策时,也要尽量避免烟草公司和电子烟公司的影响。”(记者李王林实习生黄巧初)
(应受访者要求,周兴是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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