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广东拟立法明确未成年人目睹家暴也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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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护隐形的家暴受害者
●2015年全国妇联开展的一项调查显示,中国2.7亿个家庭中,约有30%存在家庭暴力。根据每个家庭的平均儿童人数,中国有近9000万儿童目睹了亲属之间的暴力
●目睹家庭暴力的儿童的情感、认知和行为反应与直接受到暴力影响的儿童相似,其心理创伤并不比后者轻
●代际传递是家庭暴力长期被禁止的重要原因之一。将目睹家庭暴力的儿童定义为受害者,并以法律形式展现家庭暴力影响的隐蔽性和潜伏性,是切断家庭暴力代际传递的有效方法之一
36岁的王琦(化名)感觉不舒服,这是一种奇怪的疾病。每次看到酒瓶,他都有一种拿起酒瓶砸向别人的冲动。
经过心理咨询,王琦找到了疾病的根源——满脸通红的父亲向母亲扔了一个瓶子,瓶子砸在母亲脸上时碎了。“那一刻,我母亲尖锐的尖叫声仿佛刺入了我的身体,我全身僵硬。我看着玻璃碎片扎进母亲的脸,鲜血顺着她的脸颊流下。”
30年后,这一幕仍然铭刻在王琦的脑海中。看到家庭暴力对王琦造成了严重伤害,现在他需要接受至少一年的心理治疗。
像王琦一样,仍然有许多人因为目睹家庭暴力而遭受心理创伤。
近日,《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草案)》提请审议,在反家庭暴力法的基础上作出了详细规定,明确规定目睹家庭暴力的未成年人也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
接受《法制日报》采访的专家解释说,广东的拟议立法将揭示未成年人目睹家庭暴力的问题,并提供保护,具有示范意义。
儿童目睹了家庭暴力
不能做任何事情留下阴影
在王琦的记忆中,他的父亲是一个“酒鬼”,每次他喝完酒都会打他的母亲。那时,只有4岁的王琦除了哭什么也做不了,躲在角落里浑身发抖。
这些记忆给王琦带来的伤害令人难忘。一天,当王琦的新儿子喝牛奶时,他突然看到一个半醉的瓶子,突然想把它捡起来。“我被这个稍纵即逝的想法吓到了。这是我几天前生的亲儿子。”
从那时起,王琦告诫自己“离儿子远点”,不要喝酒。他害怕成为一个父亲,更害怕永远逃不出施暴者的阴影。
“如果我11岁,当我第一次目睹父亲殴打母亲时,我可以冲出家门,阻止父亲殴打母亲。也许以后什么都不会发生。”2017年,38岁的女导演黄丽站在《演说家》的舞台上,慢慢地讲述着折磨了她20多年的家庭暴力。
父亲打母亲,母亲打她,年轻的黄立陷入家暴漩涡,自尽。
回忆起往事,黄立满是自责而不是怨恨。她责怪自己没有冲出去,没能保护好母亲。
其实和黄立一样,还有很多孩子看着父亲打母亲却无能为力。
14岁的女孩小白目睹了7年的家庭暴力。7年前,母亲因精神疾病与家人(主要是父亲)纠缠不清,久而久之演变成家暴。爸爸会因为吃药的问题和妈妈吵架,有时候还会攻击妈妈。小白记得最激烈的时候,她的母亲因为一些小事激怒了她的父亲。她爸踢她妈,她妈歇斯底里的骂她爸。
七年来,小白几乎每天都害怕睡觉。她害怕有一天她会突然醒来,发现妈妈已经没有呼吸了。她只能通过听她的睡眠和鼾声来确认母亲还活着。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今天。
“其间我妈两次喝农药自杀,但都获救了。”小白形容他父母的婚姻是一场悲剧。他妈耽误了他爸,他爸一次次耐心爆发。
由于长期目睹家庭暴力,小白的脾气变得暴躁和冲动。小白的老师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小白生气的时候会乱扔东西,缺乏自信,有困难的时候容易逃跑,学习成绩不好,和同学关系也不好。
对于当年目睹家庭暴力的未成年人、黄丽、,中国女子学院法学院副教授张给了他们一个类别,即不在家庭中遭受家庭暴力,但经常亲眼目睹家庭暴力的未成年人。
目睹类似的直接暴力
造成严重的心理创伤
根据联合国发布的《2013年暴力侵害儿童问题全球调查报告》,世界上约有1.33亿至2.75亿儿童目睹了父母之间的某种形式的暴力。美国心理协会将目睹家庭暴力列为虐待儿童的一种方式,并通过各种社会支持系统关注这一长期被忽视的群体。
“我们认为实际数据应该更高。”在这方面做过专门研究的张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在研究过程中,一些受访的家庭暴力受害妇女表示,她们的丈夫在实施家庭暴力时不会避开她们的孩子,有些孩子会在旁边看着,有些会被父母扔到其他房间,但她们会听到父母在外面打闹。
据张介绍,他们掌握的案例中,有一些比较极端的。比如,一个孩子目睹了父亲杀死母亲的过程,或者一个孩子目睹了长期受虐待的母亲杀死一个施暴的父亲。“一个女孩在看到父亲对母亲的家暴时失声,可见她心理承受的暴力程度。现实表明,这些目睹家庭暴力的未成年人确实受到了家庭暴力的伤害。”
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2015年的一项调查,中国2.7亿个家庭中,约有30%存在家庭暴力。按照每个家庭的平均孩子数,中国有近9000万儿童目睹了亲属之间的暴力。
看到家庭暴力对未成年人的危害程度,张认为应该因人而异。“婴幼儿可能只是担心和害怕。最严重的伤害往往是懵懂期,比如6到8岁。当青春期到来时,他/她可能会对自己目睹的家庭暴力采取一些预防策略,甚至有些男孩开始拯救母亲,干预暴力,保护母亲。
中国妇幼心理咨询热线(4006012333)和白丝带男性公益热线(4000110391)是目前面向全国的公益热线,可以接受目睹家庭暴力的儿童的咨询。结束性别暴力白丝带男性公益热线负责人张志辉曾告诉媒体,目睹家庭暴力的儿童在情感、认知和行为上的反应与直接遭受暴力的儿童相似,他们的心理创伤并不比后者轻。
有网友在目睹家暴后这样描述自己的感受:“小时候我一直认为我是矛盾的根源。没有我,这一切都不会发生。我妈是最可怜的。她饱受家庭暴力的折磨。作为幸存的孩子,我心里从来没有活过。”
有网友说自己是“一个靠仇恨生活的人”,因为他爸爸从我记事起就在他面前打他妈妈,他一直想阻止,但是没有成功。“我恨他到现在,恨他一辈子。他让我一生活在恐惧和阴影中。每天晚上挥之不去的噩梦就是他的暴打和责骂。他让我成为了一个表面快乐,内心极度孤独和恐惧的人。”
司法实践因地制宜
重视目睹家庭暴力的儿童
据张介绍,她在调查过程中接触到一个真实的案例:“离婚时,如果法院要把目睹家暴的孩子的抚养权交给实施家暴的父亲,遭受家暴的妻子就跑了,而目睹家暴的孩子现在成了潜在的受害者。有个妈妈曾经跟我说,家暴前夫离婚后开始打孩子,说‘你妈被我打了,你还想娶我。’言下之意是,你想娶我,你的结局会和你妈妈一样。"
幸运的是,对目睹家庭暴力的未成年人的保护已经出现在基层司法实践中。
广东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免受家庭暴力十大案例中,有一个案例是广州目睹家庭暴力儿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邓某某(女)与董某某发生离婚纠纷,董某某在协商过程中情绪失控,从而割伤了邓某某,儿子小石目睹了这一幕。在律师的帮助下,邓某某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覆盖小石。保护令到期后,董某某两次“强行探视”儿子小石,影响了小石的学习和生活。办案律师以小石的名义向法院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办案法院委托社会监护人了解小石在家庭暴力中的心理创伤。经审理,法院同意小石的申请,裁定禁止董某某骚扰、跟踪、接触小石及其母亲邓某某,保护期为六个月。
“法院根据见证家庭暴力儿童保护的实际需要,果断裁定保护令。这是反家庭暴力法在实践中的一个很好的应用。”在张看来,反家庭暴力的实践要求各地根据自身情况及时总结儿童保护的需求,在制定地方性法规时有目的地进行一些制度创新,以适应儿童保护工作的需要。有必要将反家庭暴力法总则中关于儿童特殊保护的相关规定付诸实施。除了遭受暴力的儿童之外,还应关注目睹暴力的未成年人。
北京千千律师事务所一直从事家庭暴力案件的研究和干预。北京市律师事务所执行董事吕小泉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坦言,以往公益律师在个案维权时往往将目光投向司法程序,而忽略了在一个有孩子的家暴家庭中,除了明确的施暴者A和受害者B之外,还有一个从未缺席的证人C。只是因为人的长期漠视,C不幸被当做隐形人忽略了。这些敏感、自卑、无助、甚至有自杀倾向、暴力倾向的目睹家庭暴力的未成年人的心理需求,将纳入未来家庭暴力案件救助的重点。(赵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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