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成都连发3起儿童坠楼 提醒家长及时排查家中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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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日,成都河湟墅街某小区,一名9岁男童不慎从11楼跌落。
●这三起事故估计都是从窗户掉下来的
●警方提醒家长及时检查家中隐患
6月20日下午3点,杨先生在成都某医院儿童重症监护室门口来回踱步,双手用力搓揉。在病房里,他3岁8个月的女儿韩寒还没有脱离危险。6月17日晚7时,家中独涵从4楼阳台窗户坠落,头部受重伤。同一天,成都河湟树街的一个社区也发生了类似的悲剧。9岁男孩花花(化名)从11楼卧室窗户摔下,直奔绿化带。他正在医院接受治疗。19日上午,在崔静东路一住宅区,在母亲卫生间的空隙处,一岁零三个月的女孩从9楼跌落,因伤势过重死亡...
随着暑假的临近,三起儿童坠楼事件接连发生,使得儿童的安全再次引起关注。
事故1
3岁女孩独自在家翻护栏后从窗户摔下
据杨先生回忆,事发前不到一个小时,这家人刚从都江堰回到他们在鲁青成都府的家。回家后,他和妻子出去出差,韩寒在卧室看动画片。“通常,出门前,我们会要求女儿们不要乱跑。今天我妈来了,我们也没说可以放心离开。”杨先生说。但是,韩寒的奶奶明女士以为小两口还在家,做完厨房的工作,就放心地下楼散步了。听到响声,她跑下楼,看到韩寒躺在花坛里,满脸是血。
杨先生得到消息赶回家时,卧室的电视还在播放动画片,阳台原本紧闭的纱窗半开着。
杨先生家阳台护栏高约1.2米,而涵洞只有1米高,阳台上没有椅子等物品。“不知道她是怎么翻身的。”杨先生说。
据了解,韩寒脑部严重受伤,右腿骨折,肺挫伤,目前尚未脱离危险期。
事故2
这个9岁的男孩从11楼掉了下来。幸好,他的生活无忧无虑
同一天,在离杨先生家不远的成都河湟墅街的一个社区也发生了类似的事故。花花,一个9岁的男孩,从他家11楼的窗户摔了下来。
据了解,这位姓姚的男孩今年9岁,事故发生时他正在和母亲一起探亲。男孩的妈妈坐在客厅聊天,男孩和哥哥在卧室玩耍。没想到离开妈妈眼皮几分钟,意外就发生了。
据报道,事件发生的卧室有一个一米多高的柜子,靠近窗户,窗户上没有护栏等保护设施。幸运的是,男孩多处骨折,但他的生命是安全的。
事故3
一个一岁的女孩在九楼摔死了,当时她妈妈正在上厕所
两次事故后,悲剧仍在上演。
19日上午,一名一岁零三个月的女孩从崔静东路某小区9楼坠落。
据目击者称,女孩先是倒在路边绿化带上弹起,然后倒在地上,先着地。
据了解,女孩通常被她们的母亲带走,事件发生时,她们正在上厕所。有去过女儿家的业主说,家里的沙发是靠窗户摆的,可能是孩子踩在上面翻出来的。
事发后,女孩被送往成都军区总医院急救。不幸的是,女孩因伤势严重而死亡。
/警察提醒/
家长应及时调查家中的安全隐患
鉴于连续发生儿童从家中跌落的事件,警方提醒家长必须及时调查家中的安全隐患,特别是窗户和阳台,不要留下太大的缝隙。如果条件允许,最好安装防护设施。另一方面,幼儿缺乏自控能力和避免危险的意识,所以父母必须尽可能让孩子在自己的视线范围内活动,以避免事故。
对于有3-6岁孩子的家庭,专家建议,家中阳台上升面到上沿的高度应大于110 cm,间隔应小于10cm;栏杆设计不横,以免误导孩子攀爬;最好不要在阳台上堆放杂物或摆放椅子,以防孩子从楼里爬上摔下;阳台围栏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窗台附近应避免攀爬物体或家具。家里的窗户要打开才能倒置。
/法律专家/
监护不当的父母应该承担责任
广州市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郑子寅向记者强调了调查家长责任的重要性。
他说,目前全国各地因监护人疏忽导致儿童死亡的案件频发,但很少有监护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因为传统观念认为儿童事务是家庭事务,父母也是悲剧的受害者,追究责任在感情上是不人道的。
但郑子寅解释说,从法律上讲,子女的人身权应该受到法律保护,即使侵权人是父母,也应该依法承担责任。“如果不对父母的不当行为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只会让更多的父母更不好意思行使监护责任,因忽视而导致孩子死亡的悲剧还会重演。”(华西报-封面记者见习记者余婷摄影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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