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快讯)可待因药品12岁以下禁用 被踢出儿童药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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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决定修订含可待因的药品说明书中的【不良反应】、【禁忌症】、【儿童用药】、【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用药】等项目。其中,关键要求是明确注明“本产品禁止12岁以下儿童使用”,这意味着含有可待因的药物将被踢出儿童药物类别。
可待因是一种具有镇痛、镇咳、止泻作用的阿片类药物,其硫酸盐或磷酸盐常用于药物中。
目前含可待因的药物批准文号有45个,其中“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液”,用于干咳无痰,咳嗽剧烈频繁者,最有可能是儿童用药。
该产品批准文号国内制药公司6家,进口1家,此类药品从流通到终端销售严格控制。在儿童镇咳口服用药中,成瘾性相对较小的“复方福尔可定口服液”用量也较大。
据知情人士透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明确表示,含可待因的药物在12岁以下禁用,这意味着含可待因的止咳糖浆将被踢出儿童药物的范围。之所以做出这个决定,是因为一直存在对可待因安全性的争议和担忧。儿童服用这些药物有成瘾的风险。
这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明确指出,在“儿童用药”项下,要注意的是“12岁以下儿童不宜使用本品。本品不适用于12-18岁患有慢性呼吸道疾病的儿童和青少年。”此外,在【药物过量】项下,还要求注明“长期使用可导致依赖”、“过量可导致死亡”。(本文来自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和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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