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快讯)国家卫健委:发热门诊就诊患者必须进行核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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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6月12日电(王国敬)11日,为切实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的要求,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在疫情防控中的哨点作用,实现及时发现、快速处置。准确管控,有效救治,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国家卫生计生委官网发布《关于发挥医疗机构哨点作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通知》从四个方面对具有哨点性质的医疗机构为发热病人提供诊疗服务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求对所有到发热门诊就诊的患者扫描“健康码”,进行核酸检测。
二是要求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诊所、门诊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首诊负责制,严格做好发热病人的登记、观察和核酸检测工作。
三是要求急救中心严格执行救护车信息传递和反馈制度。如因发热拨打“120”急救电话,救护车应及时将发热患者转移至发热门诊,并做好信息交接工作。
四是要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指导和监督,开展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监督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定点”的敏感性,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坚决防控因职责落实不力造成的疫情蔓延。
附于通知原文:
关于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哨点作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联合防控机制(领导小组及指挥部):
为有效落实“四早”要求,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哨兵”作用,实现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确控制和有效治疗,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发挥发热门诊的“哨兵”作用
所有到发热门诊就诊的患者,都必须扫描“健康码”,进行核酸检测。对于需排除的病例和疑似病例,应在第一时间进行隔离医学观察,并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发热门诊不得拒绝接收发热病人。各类医疗机构应全面落实预检和分诊制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的患者应在保护性条件下,由专人按规定路径到发热门诊就医。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医务人员要“把关”,发现发热等可疑病例,详细登记相关信息,并按相关程序及时报告、治疗和转移。各地要加强宣传,引导发热病人选择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
二、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的“哨兵”作用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诊所、门诊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实行首诊负责制,对发热患者进行登记,在1小时内向当地卫生部门报告,并指导不明发热患者到发热门诊进一步检查治疗。乡镇卫生院应在相对独立的地区设立临时隔离病房,对发热病人进行观察。各区县应每天对乡镇卫生院观察的发热病人进行核酸检测。发热患者应提供核酸检测报告,如无,发热门诊应向区县领导小组(指挥部)报告,领导小组(指挥部)应组织人员对患者进行核酸检测。
第三,充分发挥急救中心的“哨兵”作用
严格执行救护车信息传递和反馈制度。如果因发热拨打“120”急救电话,通过120救护车转接到发热门诊就医,急救中心应做好交接登记,并将患者转送信息上报区县领导小组(指挥部),转送信息应包括患者姓名、地址、年龄、症状、医院等。如因发热拨打“120”后未进行转送,急救中心会将患者的准确信息报区县领导小组(指挥部)核实后,由领导小组(指挥部)组织保护,引导其前往发热门诊。
四是加强“哨点”监管,严格检查责任制
各地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指导和监督,特别是对具有“定点”性质的医疗机构要开展定期检查和随机暗访,督促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定点”的敏感性,坚决防止因执行不力造成疫情蔓延。各地要进一步加强SARS-CoV-2核酸检测管理,将上述通过“哨点”发现的人员纳入“应有检查”范围。确认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后,应及时解除控制措施,将“健康码”调整回正常状态。各“哨点”检查、登记、报告、指导等措施落实不力,导致“应检查而未检查”的,要进行责任追究,并依法追究相关机构和责任人的责任。
国务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联合防控机制综合组
(生成章节)
2020年6月9日
标题:(健康快讯)国家卫健委:发热门诊就诊患者必须进行核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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