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快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人数有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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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家庭医生合同制服务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原则上每个家庭医生的合同制医生人数不得超过2000人,家庭医生队伍应使用不少于70%的合同制服务费,并根据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居民满意度等考核结果进行合理分配。
根据《意见》,家庭医生的合同服务原则上以团队服务的形式进行,每个团队至少配备一名家庭医生和一名护理人员,家庭医生为组长。可以签订跨地区合同,建立有序竞争机制。鼓励社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实际情况开展适当的承包服务。此外,家庭医生在保证用药安全的前提下,对于病情稳定、依从性好的慢性病患者,可以增加单次配药量,延长配药周期。原则上,他们可以开4周到8周的长期处方。
根据《意见》,除为签约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外,家庭医生签订协议、提供健康咨询、了解签约居民健康状况、实施健康干预、评估、管理、协调转诊、康复指导等服务所需的人工费用,由签约服务费补偿。承包服务费可由医疗保险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金和承包居民缴费共同承担。同时,要积极争取财政、扶贫、残联等部门的支持,拓宽签约服务费的融资渠道。
标题:(健康快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人数有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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