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孩子"逮猫猫"右手骨折 同玩10名同学被判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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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后练习,8岁的学生程潇玩了“猫和猫”的游戏(也叫“八点”,即一个同学抓住另一个同学,被抓住的同学就输了)。结果,程潇的右手撞到了学校的砖墙,导致右尺骨和桡骨骨折。由于多次调解失败,程潇的父母起诉了10名参加比赛的学生及其学校,要求赔偿4万多元的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16日上午,攀枝花盐边县法院巡回审判在程潇受伤学校举行,600名当地学生和5所学校负责人参加了审判。
近日,成都商报记者从延边县法院了解到,学校在教学活动中对学生履行了教育管理职责,没有任何责任,其他10名参加运动会的学生也没有任何责任。但鉴于原告在与他们玩游戏过程中遭受的损害,10名学生应酌情给予原告1000元赔偿,由10名学生的监护人承担。
家长声称学校没有履行阻止的义务
6月16日上午,延边县共和乡中心学校操场举行巡回审判。本案是学生玩游戏造成伤害引发的健康权纠纷。考虑到当事人人数众多,居住地偏远,延边县人民法院决定巡回审判。
案件发生在2016年4月8日,当时不满8岁的程潇正在共和镇中心学校学习。上午10点左右,学校组织学生完成课堂练习后,程潇和同一所学校的其他10名同学一起玩了“抓猫抓猫”的游戏。在追的过程中,因为跑的快,在接近宿舍外墙的时候,他伸出右手,碰到了墙壁,造成右小臂受伤。
程潇受伤后,学校立即派医生进行治疗,并及时通知了原告家属。之后,程潇被送往延边县医院住院治疗,被诊断为右尺桡骨中下段骨折。治疗20天后出院,花了一万多。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程潇的伤情不符合伤残等级标准。事发后,当地主管部门多次主持调解,但未能达成一致,该案被诉至法院。
“学校虽然建立了管理制度,但实施和宣传不到位。我儿子程潇和其他10名学生一起玩游戏。这个游戏很危险。共和派有义务制止但未能及时制止,造成损害。共和派有过错,应对其过错承担相应责任。同时,10名学生对原告的损害也有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的父亲龙先生认为参加比赛的10名学生和学校都应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他要求赔偿医疗费和护理费共计4万多元。
当场,10名学生家长被判赔偿总额1万元
与一起玩游戏的学生家长廖先生认为,根据共和学校的监控录像和在场学生的证明,参加游戏的学生没有与发生碰撞和肢体接触,是意外受伤;程潇仍然是一名学生,学校负责他在校期间的安全管理。所以家长认为参加游戏的学生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
"学校已经履行了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职责."学校主张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进行教育和管理,在每个教室悬挂《中小学生守则》,并向每个学生分发《学生手册》,其中规定“不要玩危险游戏”。而学校的《共和国学校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也规定:“参加体育课、活动课、实验等课程时,要严格遵守纪律和操作规程,听从老师的指示,遵守相关安全规则和要求,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学校还称,在程潇受伤前,学校除了在墙上贴相关制度外,还聘请了法制副校长和法律顾问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班主任每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学校负责人多次组织学生进行集体教育。此外,学校罗老师还以“班际活动安全”为主题对全体师生进行安全教育,提出了班际安全九项注意事项,其中一项是:“班际运动不要太暴力,不要追逐打闹,避免磕碰或摔倒,文明休息……”
经过近三个小时的庭审,法院当庭作出一审判决:学校在教学活动中对学生履行了教育管理职责,不承担责任;参与游戏的其他10名学生不负责任,但鉴于原告在与他们玩游戏过程中遭受的损失,10名学生酌情给予原告程潇1000元赔偿,由10名学生的监护人承担。
多重/知识/渠道/点
为什么学校不承担责任?
延边县办案法官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伤害的,由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其已经履行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父母为什么要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11名学生从事的游戏性质不违法,游戏不使用器械,不具有对抗性。涉案学生玩的游戏是健康有益的活动,没有很大危险。因此,10名学生对程潇的损害后果没有过错,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然而,程潇在和10名学生玩游戏时受到了伤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分担民事责任”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五十七条“当事人对造成损害没有过错,但是, 如果一方在为另一方的利益或共同利益进行活动的过程中受到损害,可以责令另一方或受益人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本案涉及学生玩游戏,但在为了共同利益的活动过程中,其中一方即原告受到损害,10名学生应给予原告一定的经济赔偿,赔偿金额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确定为1万元。由于10名学生为未成年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其应承担的赔偿费用分别由10名学生的监护人承担。
《成都商报》记者龙将(正文“程潇”是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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