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多部门治理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入园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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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园难”怎么办?22日,记者从教育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城市社区托幼园所治理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如果城市社区托幼园所没有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规划或者规划不足,或者有完整规划但建设不到位,应当通过补充建设、改建或者就近新建、置换、购买等方式解决。
据报道,该治理工作组的联合办公室设在教育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社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小组联席办公室负责人表示,社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涉及规划、土地、建设等多个领域。由于缺乏多部门协调和联合检查管理机制,各地社区配套幼儿园存在诸多突出问题,如无规划、不实施规划、不建设、不交接、分流等。
根据2017年中国学前教育调查结果,部分地方城市社区没有建设幼儿园,部分社区没有建设公共公园或委托包容性私人公园。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具有天然的区域垄断性,这些居住区配套学前教育资源的严重流失是城镇难以进入公共公园、包容性私人公园和附近公园的主要原因。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表示,通知提出了分步治理的要求,并明确了路线图和时间表。第一,综合考察。要求各地在2019年4月底前完成城市社区配套幼儿园综合调查。根据规划不到位、配置建设不到位、交接不到位、使用不到位等情况。,分别制作清单和建立台账。第二,全面整改。要求各地根据发现和排放的问题,制定各配套园区专项整治计划,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逐一进行整治,确保整治的有效性。2019年6月底前,完成已竣工和未竣工配套幼儿园的交接手续。2019年9月底前,对于需要回收、更换、购买的,完成相应工作。2019年12月底前,完成需要补充、改建或新建的配套幼儿园相关建设规划。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第三是监督和评价。在各地全面自查、全面整改的基础上,加强对各地的监督、监督和评估,及时检查关键环节,通报落实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地区。”吕玉刚指出,下一步,教育部将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部、自然资源部等部门合作,扎实做好居住区配套幼儿园的治理工作。第一,做好部署和实施。二是加强监测和指导。三是建立长效机制。第四,加大宣传力度。
幼儿园应该怎么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技术司副司长邢海峰在发布会上表示,幼儿园要建在最安全的建筑里。
邢海峰指出:“我部将指导各地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将配套幼儿园纳入旧城(棚户区)改造、新城开发、居住区建设、扶贫搬迁等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规划设计,严格控制城市居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筑设计、建设、验收和移交。在城市修复和恢复工作中,我们部将通过旧社区、旧城区和旧工业区的改造,鼓励旧建筑的改造和再利用,并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优先支持幼儿园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
此外,邢海峰表示,幼儿园应该建在离家最近的建筑上。“近日,我部修订实施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按照建设便捷生活圈的要求,明确了幼儿园设施的配置标准,确保配套幼儿园与居住区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要求各地把幼儿园作为城市最重要的公共服务设施。根据城乡服务半径和人口规模,结合旧城区改造重建,充分利用商业、写字楼、工厂等闲置建筑资源,优先建设和完善学前教育设施。让人民生活得更方便、更舒适、更美好。”(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叶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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