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讯)荔城区出台干部、党员关心关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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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历城区干部党员关爱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出台,进一步加强了对生活困难干部党员的帮扶工作,真诚关爱基层干部党员,建立健全激励、关爱、帮扶机制。
据了解,区级关爱基金主要通过党费、财政补贴、党员捐赠、社会捐赠等方式筹集。因公(工)死亡的干部和党员家属,给予一次性抚慰金2万元,列入年度探亲吊唁;因公(因工)致残的干部、党员,根据伤残等级,一次性发给优待金1万元、优待金6000元、优待金4000元。
此外,区委、区政府对获奖人员中生活有困难的干部、党员给予表彰(包括市级部门的综合表彰),吊唁标准为每年3000元;对在职期间因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死亡,未按规定认定为公(工)的干部和家属一次性发给1万元慰问金;基层党委认定的干部或其家属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事故等突发事件的,给予一次性2000元慰问金;被医保部门认定患有重大疾病的干部(含配偶、子女),每次给予5000元的抚慰金,如果是干部的配偶、子女,每次给予3000元的抚慰金;民政部门认定的困难家庭党员的慰问标准为每年2000元。对于被派往镇街挂职、服务队、被派往参与项目一线进攻的干部,吊唁标准可提高30%。每年10月中旬宣布区级保健基金。
同时,区级关爱基金成立管理领导小组,加强对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精确指导和监督,确保资金用于真正需要帮助的人。专项资金实行绩效管理,每年向社会通报一次区级关爱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资金的申请、审批、管理和使用中,违反有关纪律、徇私舞弊的组织和个人,将按规定和纪律严肃查处。
(朱崇飞陈清)
标题:(财讯)荔城区出台干部、党员关心关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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