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时隔24年女子坚持还上助学贷款 学校已无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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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音)住在四川省绵阳市,她没有想到一年多前的低调举动会成为她母校四川大学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的一个案例。
邹女士,1992年毕业于四川大学。上大学的时候,她向学校申请了总额540元的“贷款奖学金”。毕业后,由于种种原因,她未能按时还款。
20多年过去了,无论是学校老师还是当年的同学,都没有人记得这件事。当年的档案找不到了。有人说,即使她不还钱,也不会有人知道,对她的生活也不会有什么负面影响。
2016年11月17日下午,邹女士来到四川大学学生资助中心(以下简称“资助中心”)办公室,将24年前的欠款如数归还。用她的话说,她偿还了良心的债务。
时任四川大学资助中心主任的陆喜芬“特别感动”。她说校友的行为值得提倡和鼓励。在围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开展诚信教育时,卢熙凤总是把这个学长的故事讲给今天的学生听,希望大家珍惜生命的信用记录。
然而,在邹女士看来,不值得谈论她自己的改过自新的行动。直到现在,她还是觉得“愧疚”,“我觉得这不是一件好事,只是那一年我没做好”。所以当大学向她转达《中国青年报》和中青在线记者的采访要求时,她不愿意站出来。经过多次沟通,她还是要求匿名。
办理还款手续的依据是邹女士自己的意见和她手里的延期还款申请表,这是唯一能记录借款事实的证据。
泛黄的榜单记录了邹女士大学毕业时的家庭情况:我家住在穷乡僻壤……除了几亩薄土,没有办法挣钱。父母老了...他们已经失去了工作能力,房子漏了一夜。因为洪水,老房子倒塌了,他们被迫借钱修建。到目前为止,债务平台一直很高。
文件显示,邹女士1992年毕业前还款总额为540元,贷款展期至1993年7月1日。当时加上每年5%的滞纳金,邹女士应该返还的金额是567元。
奖学金贷款是一种资助手段,是高校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发放的无息“贷款”,来源于学校的工作经费。虽然不是金融产品,但传统的借贷和还款规则也考虑了接受者的信用水平。
由于没有档案和财务记录,卢熙凤猜测邹女士未能按时还款的欠款可能已被核销为坏账。
在交谈中,邹女士解释了她未能按时归还的原因。她说毕业一年了,当时经济状况没有明显好转,压力还是很大的。另外每周周日只有一天假,请假不方便。她担心周日到校,没有老师办理还款手续。另外,当时成都到绵阳没有高速公路,交通很不方便。
尽管有上述种种客观原因,但她认为,逾期付款的最终结果是自己造成的,“我自己的责任”。
她告诉记者,20多年来,她多次想回到母校还钱,但都在犹豫中搁置。大概1998年,她想回学校还钱,但是川大刚办了一个联校,不知道该去哪个部门办手续。
她曾经想找辅导员,但是有人提醒她你在找麻烦。意思就是这么多年过去了,辅导员还要不遗余力的帮着办理还款手续。很多朋友劝她:算了,不还了。“不还,根本没人知道。”
怎么退?找谁还?怎么解释迟迟不还?到目前为止,她很难描述这20年来所经历的纠结的心境。久而久之,无法偿还的“贷款奖学金”成了邹女士的“心病”。
虽然犹豫不决,但她自己从来没有“一笔勾销”。延期偿还贷款的文件被她保存在一个文件包里。当她获得大学奖学金时,文件包是一个奖品。
有一年,一个朋友粗略算了一下,可能要交几千块钱的利息或者滞纳金。当邹女士得知这个结果时,她没有退缩。她说钱还是要还的。第一,她有这个经济实力。第二,支付利息或滞纳金是合理的。“同样的钱,今天的购买力不一样。”
几年后,她从四川大学的招生信息中看到了学校援助中心的电话号码。在电话里经过多次波折,她终于弄清了还款地点、流程等信息。
临走前,她拿了2万元现金,带了一张银行卡,准备受罚。那天,陆熙凤注意到了校友的表情,“她从头到尾看起来都很内疚”。
做了12年的助学工,卢熙凤是第一次有学生来学校用自己的证件来还债,学校档案里没有记录。一般情况下是学生自己去翻档案,按记录还贷。
学校没有收取邹女士的利息或滞纳金,甚至一年延期后应付的27元滞纳金也被免除。班主任对她说:“都是自己的学生,没必要”。
这是卢熙凤的决定。她说,在实践中,即使学生延迟还款,学校一般也不会收取滞纳金。“更何况这位校友的行为值得提倡和鼓励。”
这给了邹女士一种新的“债务感”。“毕竟不是等价的。现在的500元怎么能和当时的500元相比呢?”
当时在场的老师都被感动了。有的老师说自己“高学历”,有的则拿出手机悄悄记录还款场景。卢熙凤拿着延期还款申请书——唯一能证明借款事实的文件。记者王馨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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