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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捆绑手机应用消费涉嫌侵权

来源:莆田新城网作者:濯昊英更新时间:2020-10-25 00:39:02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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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消费中,一些简单快捷的服务现在要求消费者关注微信官方账号并下载app来实现 有的商场,没有app的车推不开,发票打不开,有的用海报宣传用app付款。一些酒店需要消费者关注餐厅微信官方账号,才能让消费者看到更新、更完整的菜单...这样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不擅长使用智能手机或不愿意下载新应用的消费者,尤其是老年人,也会遇到消费壁垒 消费者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权选择自己的商品或服务 消费者有权选择自己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选择自己的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决定是否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或者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种服务 显然,强制或变相强制下载app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侵犯 更值得注意的是,此举也可能带来支付安全问题 本来,一些不打算使用电子支付方式的老年人,因为想使用购物车,不得不打开电子支付,但这可能会为下次消费埋下支付安全风险的隐患 无论出于何种目的,依赖捆绑app消费或捆绑微信微信官方账户消费都会给当事人带来信息安全和资金安全风险 从这个角度来看,商业实践确实读懂了商业 【/h/】更严重的是,部分商家需要客户扫码关注微信官方账号才能开具电子发票,明显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没有法律依据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消费者必须索取发票等购货凭证,经营者必须开具 由此可见,提供发票是纳税人的法定强制义务,取得发票是消费者的法定权利 避免捆绑应用消费。一方面,商家要守法,诚信经营 强制消费者安装app或关注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无非是为了留住消费者,推送广告,但前提是必须尊重消费者的选择,避免给消费者带来不便和安全隐患 毕竟有些强制霸道的手段只会让消费者反感。即使能得到下载或者暂时的关注,也逃不过消费者的抛弃,对店铺生意无益 另一方面,市场监管部门应关注这一现象,督促和监督企业在法律框架内行事 如上所述,不下载app,不开发票,不仅没有根据,而且违法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相关职能部门要规范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杜绝此类现象 (杨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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