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讯】中国银行高山案宣判高山被判有期徒刑15年
“目前,并购重组‘僵尸企业’主要是为了将更多的资源从沉淀局面释放到市场,盘活现有资金。”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研究员刘向东昨日向《证券日报》表示,许多“僵尸企业”债务负担沉重,不良资产严重。仅靠企业现有的资金很难实现这些资产,因此它们需要外部资金或信贷支持,尤其是来自金融机构的支持。
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1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僵尸企业”和“僵尸企业”债务处置工作的通知》要求,要落实“僵尸企业”债务重组政策,对债务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损失要及时核销,并实行尽职调查和豁免。同时,加大对并购的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在合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供M&A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M&A票据和引进M&A基金。
苏宁金融研究所宏观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黄智龙昨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僵尸企业”的并购重组需要监管部门的一系列金融支持,才能让M&A企业拥有充足的M&A资金。金融支持政策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商业银行提供M&A贷款,专门用于“僵尸企业”的并购;二是支持M&A企业发行M&A债券或票据;第三,M&A企业引进M&A资金,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M&A和“僵尸企业”的重组。
黄智龙认为,加大对“僵尸企业”并购重组的金融支持,将主要集中在“僵尸企业”集中的国有企业,并购企业既包括国有企业,也包括非国有企业。总体而言,并购企业对“僵尸企业”的并购重组将更加普遍,整合进度有望加快。
如何在平衡风险的同时增加对僵尸企业并购的资金支持?刘向东认为,越来越多的僵尸企业并购应该平衡风险,要求企业做好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并给僵尸企业一个合理的价格。否则,金融支持可能带来新的杠杆风险。
“对‘僵尸企业’并购重组的金融支持需要促进并购实现资源优化和有效整合,避免M&A企业的M&A贷款、债券或基金产生新的不良资产。”黄智龙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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