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快讯)公立医院用药目录应首选国家基本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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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7日,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实施基本药物综合配置,确保基本药物优先使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合理确定公共医疗机构药品品种和数量中国家基本药物的要求,并加强考核;临床药物治疗过程中,使用同类药物时,在保证疗效的前提下,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公立医疗机构应当科学设置临床科室基本药物使用指标,逐年提高基本药物使用量比例和处方比例。
通知指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是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配置和使用药品的依据,基本药物配置和使用是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核心环节。公立医疗机构在制定药品处方集和用药清单时,应当优先考虑国家基本药物。鼓励各地以市或县为单位,统一公共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的品种、剂型和规格,引导公共医疗机构全面配备基本药物。
通知要求,公共医疗机构应当制定自己的基本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根据药品集中采购信息系统中的标识,优先采购基本药物,在实施临床路径和诊疗指南时优先采购基本药物。公立医疗机构的信息系统应识别基本药物,并提示医生优先合理使用。(魏健)
标题:(健康快讯)公立医院用药目录应首选国家基本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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