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许林军:平凡创造感动
商务部近日发布了《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新办法),将于今年正式实施。这一新的《办法》被业界视为汽车流通领域的“基本法”,引起了广泛关注。新措施的初衷是什么?有什么新的突破?汽车流通领域需要解决哪些问题?我们采访了商务部相关负责人、流通企业和行业专家。
旧办法不适合汽车市场的需要
新《办法》出台前,我国于2005年颁布了《汽车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旧《办法》),对汽车销售实行授权管理。
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政策司司长肖表示,旧《办法》的颁布,缓解了当时汽车销售市场的混乱局面,多年来促进了中国汽车市场的快速稳定发展。
授权制度形成了生产者、经销商和消费者的“闭环”,具有管理方便、在一定程度上服务质量保证方便的优点。然而,闭环的缺点是它限制和减少了竞争。随着汽车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这一矛盾越来越突出。
一方面,生产者和经销商之间原本平等的关系逐渐失衡,生产者经常干预经销商的经营。另一方面,由于竞争不充分,汽车销售市场存在服务质量下降、价格虚高、迫使消费者购买保险等问题。
“有数据显示,一些品牌汽车的零比率(零部件与整车的价格比率)高达12: 1。”一位知情人士表示,如此高的零对整体比率引发了许多奇怪的现象,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例如,“以旧换新”:消费者汽车的一些小问题可以通过简单的修理来解决,但它们经常需要更换零件。
汽车制造商和经销商之间的矛盾也在加剧。在授权管理模式下,制造商生产的汽车将尽快发送给经销商。当市场供不应求时,这种模式没有问题。然而,当市场供大于求时,就会出现所谓的“库存压力”问题:尽管经销商销售汽车不顺利,但汽车制造商仍会迫使经销商购买更多的现有汽车,从而增加经销商的库存和资金压力。
"旧型号不再适合汽车市场的发展."肖说,针对新形势,商务部开始研究制定新办法。
新《办法》鼓励汽车销售模式多样化
肖表示,新《办法》着眼于供给方面,一方面充分尊重市场,通过减少垄断、增加竞争,更好地发挥市场在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另一方面,鼓励企业根据新的需求变化进行大胆创新,朝着“更多竞争、更多渠道、更多选择、更好服务”的方向发展。
“新《办法》的最大亮点是鼓励汽车销售模式多样化。”汽车之家首席执行官秦致认为,新《办法》明确鼓励发展共享、经济的汽车销售和服务网络,即推动汽车流通模式创新,积极发展电子商务。这意味着4s店模式作为唯一授权销售形式的时代已经彻底结束,新的销售渠道与传统销售系统的共生与融合已经成为一种趋势。
秦致表示,新措施给新车电子商务行业带来了巨大信心。自2013年以来,汽车之家开始开发新的汽车电子商务业务,并致力于通过构建高效的新车交易平台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体验和服务。“新的《办法》不仅让我们觉得我们选择了正确的发展方向,也向制造商和经销商合作伙伴发出了积极的信号,促使他们以更加开放的心态积极拥抱电子商务平台,共同提高行业发展效率。”秦致说。
关于汽车零部件销售渠道的垄断问题,新《办法》规定“供应商不得限制零部件制造商的销售目标;经销商和售后服务提供商不得被限制转售配件。”一些分析师认为,这意味着备件价格可以大幅降低,消费者最终将从不同平台的价格和服务中受益。
编者:刘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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