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重构鞋业发展业态
企业家在投资和创业时必须睁大眼睛,明白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不要贪图一时的利润,从而成为环境污染的“接收者”。
在一次环境执法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一个国家明令禁止的小造纸厂被私下出售。接管工厂的老板说,当他投资工厂时,他觉得他可以赚钱,而且转让价格便宜,完全没有考虑环境风险。如果这个小造纸厂被取缔,最初的投资将打击水漂,他将遭受重大损失,甚至破产。尽管老板不断乞求执法人员的宽大处理,但他最终不得不为自己对环境风险意识薄弱所造成的后果付出代价。
《环境保护法》第46条明确规定:“国家对严重污染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实行淘汰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销售、转让或者使用严重污染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目前,一些不法分子将国家法律政策明令淘汰的生产技术或设备转移到环境监管薄弱的地区,如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低价出售和出租,骗取投资企业家的接管。
创业是有风险的,所以投资要谨慎,投资和创业要特别注意风险控制。在众多风险中,面对高回报,环境风险往往成为最容易被忽视的风险。
因此,在投资和创业时,投资企业家必须睁大眼睛,明白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不要贪图一时的利润,成为环境污染的“接班人”。
首先,我们应该多思考,增强环境风险意识。投资企业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一旦环境保护出现问题,他们将会赔钱并面临牢狱之灾,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也将受到严重威胁。
其次,我们应该多读书,进行实地调查。投资企业家应走访和咨询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和周边民众,了解企业的环境问题和治理、污染控制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等情况。
第三,必须评估和控制环境风险。投资企业家应根据现场调查,充分考虑法律、标准、政策调整和污染控制投资对未来运营成本的可能影响,评估自身承受能力,并采取有针对性的风险控制措施。
第四,要通过法律途径保障和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如果签署了一份正式有效的合同,环境问题将包括在商定的事项中。
此外,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也应该有所作为。以政府为主导,联合有关部门,重点监控管理范围内被淘汰或污染严重的企业、设备和产品的转售、租赁、转让和再利用,严厉打击和查处此类违法行为,充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避免不法分子通过污染转让获取非法利润。同时,还要加强宣传教育,及时提醒和提醒相关交易过程中的环境风险。(千江月)
编辑: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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