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人物的“说话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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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黎桂廷特大涉黑集团的34名成员在广州中院出庭受审。 公诉机关称,该组成员主要来自广东、河南等地,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11项罪名,其中多个组成员为“二进宫”。 在法庭上,公诉机关详细叙述了黎桂廷及其集团成员迄今为止不为公众所知的犯罪细节。 黎桂廷等人坦白了第一个犯罪事实,但很多人不承认“涉黑”。
由于本案涉及事件的人数较多,在坊间备受瞩目,旁听证变得非常“缺货”。 今天早上8点,市民、高中法学院的学生来到广州中院门口等着开门。 8点30分左右,随着许多被告人家属和其他市民的到来,这个队伍增长了近100米。
在队伍中,被告人的家人们都脸色平静。 “他不知道那是黑社会。 他混乱地被什么样的坏朋友骗了”,一家人含着眼泪说。
六个成员因犯罪而受到惩罚
九点整,审判开始。 长达27页的“诉状”被朗读了约50分钟。 根据《起诉书》,涉案34名小组成员中,18人来自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9人来自河南省,其余7人来自安徽、陕西、山东等省。 该集团开设赌场,贩卖毒品,以威胁、威胁、暴力等手段打击商业对手,垄断桶装水批发市场,利用其势力承担工程等,共计11起嫌疑。
据公诉机关称,这些成员中有6人因犯罪被处罚,其中有些人还在服刑:今年27岁的安徽定远人曹子跃,因销售假币罪于2008年9月被天河区法院判处6年徒刑,刑期至年1月。 今年34岁的河南人王晓辉于2006年3月因故意伤害罪判处广州中院14年有期徒刑,刑期截止到2019年3月。 今年31岁的陕西人张海,2006年3月因故意伤害罪被广州中院判处9年徒刑,刑期截止到去年3月。 有些成员的前罪已经服刑:今年35岁的广州白云区人黎东志于1996年8月因盗窃罪被广州中院判处15年徒刑,2004年4月被假释,2005年5月被假释。 今年37岁的广州白云区人彭仲凌,2005年4月因出售赃物罪被广州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刑期届满获释。
打击对方的“抢劫”工程
今天的法庭上,公诉机关详细叙述了黎桂廷及其集团成员的“抢劫”工程的许多细节。 2005年4月11日,黎桂廷集团成员黎炽强因建设白云区嘉禾镇某蔬菜厂围墙工程,被指控与同乡黎某利益冲突。 后黎炽强想办法骗黎某去白云区的篮球场,让小组成员尹辉等人殴打。 黎某挨打后,被迫同意放弃工程建设。
公诉机关还垄断了该集团的另外两项犯罪--- -赌场,法庭上详细叙述了“贺喜”需要钱。 其中,2004年1月14日下午,黎桂廷向被告人彭健凌、黎浩潭等白云区嘉禾镇某街道对面的商店所,以“恭贺新禧”为由,向罗某等多人索要金钱,每人500元。
许多成员不承认“涉黑”
在今天的法庭上,黎桂廷等坦白了公诉机关起诉的第一犯罪事实。 但是,大部分成员不承认“涉黑”。
被告人叶仲光的回答是代表性的。 叶仲光被控黑社会组织罪、强制交易罪。 对此,叶仲光及其辩护律师,无论主观还是客观,叶仲光都没有“涉黑”。 这是因为不构成前罪。 关于强制交易罪,叶仲光表示只在黎桂廷的停车场工作,通过听从人的指挥,即使构成犯罪也是从犯,希望法庭能从轻处罚。
有些被告人承认是“涉黑”。 被告人王晓辉被指控构成参加黑社会性组织的罪名,他供认了这一点。 因故意伤害被定罪的王晓辉,如果这次犯罪成为“重罪”,就应该依法受到重罚。 王晓辉表示法庭愿意对认罪的态度给予轻微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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