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个人信息泄露事件频发— 用户上网时要多个心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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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时代,互联网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风险。个人信息泄露已经成为网民的“心病”。
微博莫名其妙关注了一堆不熟悉的营销账号,qq莫名其妙被加到不熟悉的群里,接到了一个可以直呼其名的营销电话...这个时候要小心,你的账号可能已经被“黑灰”帮操纵了。
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和人民日报舆情数据中心联合发布的“2018年十大消费者维权和舆情热点”,在“维权和舆情热点榜”中,“个人信息保护缺失”排名第二。
北京地平线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永平表示,目前,许多上市企业,尤其是大型互联网公司,已成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重灾区,其中一些企业因非法提供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而被判刑。
据报道,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明确规定,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痕迹信息、通讯内容、信用信息等50条以上的财产信息;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讯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以及其他可能影响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提供上述信息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5000条以上,或者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等。,都属于刑法规定的“情节严重”的范围。“数额达到10倍以上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范围。”胡永平说。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丁晓东说,个人信息保护要处理好四种关系:一是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关系;二是消费者与平台的关系;三是运营商与平台的关系;第四,平台与政府的关系。他指出,平台的信任责任或算法责任在未来的个人信息保护中可以更加强调,可以具有民事责任和商业责任的特点,实现更好的个人信息保护。
专家建议,个人在使用互联网服务时要有“长点心”,不仅要有强烈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还要充分利用可信企业提供的网络安全保护措施,尽量不要在没有安全保障的情况下登录网页。如果个人信息泄露,迅速更改相关密码,在个人和财产受到威胁或丢失时及时报警。但用户信息量大的企业要做好风险防控,避免公民个人信息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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